从传播学角度分析“热点”
(论点诠释:网络热点事件是指经由网络媒体发布信息形成相应與论进而成为众所关注的然点事件。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件原先的影响只能囿于一地,离开了网络的信息及舆论传播心理力量聚合的巨大功能,甚至在一地也无以产生影响;但经网络披露和传播后,它们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从而围绕事件迅速形成谁也不敢小觑的网络舆论大潮一一网络热点事件由此生成。)
以传播学分析“热点”传播
不少的网络热点事件体现了一系列传播学特征:传播迅速,相应的网络语汇得以广泛流播;参与群体明显扩展;大致都有自己的传播规律;折射出受众心理的新的内涵;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可靠性不易辨别和确认。这些网络热点事件在传播模式、传播控制、传播效果等层面对既有传播学理论提出了挑战:对既有的传播模式理论有所超越。
网络热点事件不仅仅是技术形态的作用所致,而且在传播内容、话语权、媒介系统内部互动等方面也都反映出新的态势,包括基层民众赋权、事件不确定性增强、说服手段多样化,以及判断消息真伪日益困难等。网络热点事件并不是由政府机构、部门和媒介制作或催生的,而是始于网络、充分显示了网络力量的特定传播现象;不仅是媒介形态的变化或是媒介生态系统的扩展,而且是媒体内容话语权形态以及主体性的变迁。
一.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学特征1.传播迅速,相应的网络语汇得以广泛流播相较于报纸媒体日期、广播电视以小时为单位的更新速度,网络媒体具有以秒为单位随时刷新的特性,从而可以全程跟踪事态变化发展,原生态地反映社会公众情绪,随时公布最新动态。2.参与群体明显扩展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重要信息传播中的垄断权呈缩小趋势。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公共领域中和传统媒介上较少直接拥有话语权的公众介入信息传播和意见传播的流程,并成为传播活动的主体。首先,网络使得普通大众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和话语自由。传统媒介的话语较多来自官员、专家和媒体自身;受种种因素的制约,传统媒介在反映大众意见方面显得不够充分。相比之下,网络为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及其同情者提供了一个空间宽广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的信息平台。其次,网络热点事件具有强大的舆论聚合能力。特定网民能以对负面事件的关键性事实进行报料、曝光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将全国各地网民的注意力汇集在一起。而众多网民则可以在同一时间就同一事件自由发表观点、相互交流观点,形成强大的网上舆论浪潮。再次,网络舆论具有广泛的民意代表性。3.大致都有自己的传播规律网络热点事件通常呈现如下轨迹:在初始阶段,随着事件或事件诱因的发生,网民在网上设置相应议程;在发展阶段,由于众多网民跟帖、附议,与现实事件相对应的网络舆论得以形成;在高阶段,网上舆论热浪滚滚,传统媒介对此加以关注并传播,从而形成影响广泛的社会舆论;在结末阶段,因相关部门的介入,事件得以解决或渐趋冷却。4.折射出受众心理的新的内涵受众接触媒介的过程伴随着心理机制的作用,不同的信息满足不同的心理需要,媒介的使用过程从某种角度说也是满足受众心理需要的过程。一般来说,受众有六种心理特征:认知心理、好奇心理、从众心理、表现心理、移情心理逆反心理。"网络媒介在传播信息时仍然具有大众传媒的特征,因此网络受众在接收信息时也会具有上述特征。但是,无论是作为网络热点事件的参与者还是旁观者,网民在受众心理方面体现出了某些新的内涵:1)主动发掘新闻信息的心理得以凸显。搜索引擎的出现使得网络受众的信息搜索手段更为多样,搜索速度更为快捷,搜索范围更为广阔。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中,正是网民的主动搜索进-步推动了事件的发展。2)寻求认同的心理得以凸显。尤其是涉及教育、医疗、楼市等社会问题的帖子。3)宣泄心理得以释放。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现实与民众期待之间存在-一定的落差,受众在现实社会中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精神焦虑。他们借助于“减压阀进行情绪宣泄,当包括传统媒介在内的民意表达渠道不够畅通时,意见表达便被“挤压”到道德约束、行政约束、社会秩序约束相对较少的网络空间中,以网络热点事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对网民的这类心理宣泄,如果缺乏相应的规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等特征,导致网民责任感降低,偏激话语增多,具体表现为无休止地抨击观点,进行谩骂、侮辱、人身攻击、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在网络热点事件中从未缺席;另一方面,部分网民和媒介在集体无意识式的网络跟风中寻找自己的欢乐,也折射出了一部分网民精神文化的空虚,心理层面存在的矛盾,乃至成为背后利益推手的棋子,最终堆砌出场没有实际意义的所谓“狂欢”5.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可靠性不易辨别和确认互联网不是专业媒体,信息传播者很可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于真实、客观、公正、平衡、全面这些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理解,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可能造成信息失真。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与把关门槛的降低,为虚假信息与片面观点的泛滥留下了可乘之机,并带来一系列负面效果:1)虚假信息导致人们形成与事实不符的意见。2)某些信息发布者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散布谣言,影响了正常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秩序。严重的会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影响社会稳定。3)这些不真实的信息经由网络媒介传播后又由传统媒介进行“二次传播”,从而使得某些不良信息的传播范围得以扩展,负面效果加剧。
二、网络热点事件对既有传播学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第一点:对既有的传播模式理论有所超越l.在网络热点事件中,传播主体与受众的身份限制被打破。媒体事件是“历史的现场直播”,网络热点事件作为媒介事件的一种。但与传统媒介事件不同的是,在网络热点事件中传播主体与受众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传受双方易位频繁,呈现全方位易位趋势,传受双方往往是双重身份的人,较之传统的传播者,网络传播体由真实走向虚拟,由确定走向不确定,由单一走向多重,由集中走向分散,传统的传播主体则被消解和多元化了。2.互联网开放性与交互性的特征使媒体与受众的交流空前频繁。就人类传播活动本体而言,传播行为使人和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分享信息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维系的重要形式。在网络热点事件中,因开放而体现包容,因互动而实现众议。传播双方的互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从而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3.网络热点事件体现了传播的去中心化与去权威化特征。传统的三大媒介的信息传播模式,从本质上讲都是-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一种播放型传播,是一种树立中心意识的传播”。这种“中心-边缘”的传播结构模式在网络条件下得以终结。在网络热点事件中,网民对于现有权威、现有结论都可能持怀疑态度,例如“躲猎猫事件“中对网民调查团结论的质疑,“杭州飙车事件中对司法鉴定组得出结论的调侃。第二点:对“把关人”理论有所突破“把关人”理论于1950年由传播学者怀特引入新闻传播学研究领域,并成为传播学的基本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把关人”起着决定继续或中止:信息传递的作用。在以往,在新闻传播实践中,控制奥论就要控制传媒,控制传媒就要对通过传媒传播的信息的内容、负面信息的数量、新闻信息发布时机等进行控制。在我国,实践证明,这样的层层把关对于传统的大媒介来说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网络条件下,每一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公开发表意见,由于网络的图名性,因而对于信息追寻来源和辨别真伪都有着相当的难度。要通过权力对公共信息加以屏蔽、控制越来越难以做到,而网络条件下传播的新闻信息,一旦传播出去就很难制止它的传播。当然,如果没有网络传播的这些特性,诸多网络事件很可能难以得到传播的机会,更不会形成热点。第三点:对“议程设置”理论有所拓展大众传播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大众传播可能无法影响人们怎么想,却可以影响人们去想什么。在网络媒体出现之前,议程设置的权力基本由大众媒体及其背后的政治力量与资本力量掌握,而网络热点事件的出现与系列化则宣告设置议程的权力正在分散。在网络热点事件中,议程主导者既可是某一网站,也可是某一网民一方面是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其本身即像传统媒体一样具有通过信息传播向社会大众设置议程的功能,另一方面是与传统媒体在议程设置方面进行互动,网络热点事件自此成为传统媒介的议程,进而成为社会议程。对于能够在网上设置议程的网民应当予以适当的引导,否则如前所述,网络上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可能会设置错误的议程,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网络热点事件无论是以“舆论风暴式的群体性事件的面貌出现,,还是以一种规范型公共性实践的理性面貌出现,都能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相较于传统途径,网络热点事件的参与者们受到惩罚的风险由于网络环境的匿名性、分散性等诸多特点而大大降低。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使得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介领域可以成为公民寻求公共资源分配制度改革和利益结构重新调整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