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我真的是非常喜欢余华先生的小说了。从《活着》到《兄弟》再到《许三观卖血记》,总觉得余华先生的文字有一种魅力,能够让我在压抑的情绪中找到丝丝希望,在灰暗的社会里看到点点人性的光辉。许三观用血养活了一大家人,包括那个不是亲生的儿子——一乐,“卖血”是整部小说的主线,而“血”则是整个小说的字眼,许三观卖血帮助家人度过了一次又一次难关,一乐生病,许三观不顾生命,三两天去卖一次血,凑够医药费把一乐救了回来,二乐被下乡,许三观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长送礼,让他对二乐好一点,争取早日调回城里,当年,家人没有饭吃,也是许三观卖血来的钱带他们去吃的面。
故事背景是解放初期的新中国,这个时期中国在探索,而人民在受罪,所以包括《活着》这些背景定在这一时期的小说基调基本是悲,这部小说也是,许三观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饥荒、文革、知青上山下乡,时代的悲剧放在了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身上,他也是被生活,被时代推着走,所以每一次变故发生之后,他也是没有办法,只有去卖血,卖血成了绝境里的一丝希望,每次卖血成功的许三观总是会去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治愈方式,也算是一种又有了生活希望的庆祝方式吧,所以小说最后他的血被嫌弃了,但他依旧想要吃猪肝、喝黄酒来满足自己,吃饱喝足后,也算是对过去生活的告别吧。
许三观就是在黑暗时期最普通的大众的真实写照,那时候穷,穷到想要靠自己的身体里的东西吃饭,于是便有了卖血,是生活把许三观逼到了这里,但是压抑的生活下,还有爱,在我说来,“血”是整个小说的字眼,但,“爱”是其中更深层次的内涵。也许余华先生是想要告诉我们,人生啊,不是总那么黑暗的,好人啊,还是很多的,不信你看许三观。
从文字上来说,余华先生秉承着一贯的风格,文字朴实无华但是字字珠玑,最普通的文字最有代入感。在我读这本书,以及读完之后,我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身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就一直在耳旁萦绕。所以我说,余华先生的文字有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魅力。
从小说风格上来说,与《活着》不同,压抑不已的气氛下有温暖,许三观是个好人,而他的家庭虽然不幸,但是有爱,因为有爱,所以即使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他也愿意卖血救他,因为有爱,所以许三观往许玉兰碗底藏红烧肉,因为有爱,所以许三观陪二乐的队长喝了那么多酒,因为有爱,所以二乐在风雪夜把一乐送回家,自己也染上了病。也是与整个社会环境的对比太过强烈,许三观的温暖,许三观一家的温暖,让整个小说的基调都温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