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文化》读后感
作为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罗常培先生的著书,《语言与文化》可谓是一本“小书巨著”。说这本书小,是因为它的篇幅短小,内容精简;说它大,则是因为它的价值确实难以估量。罗常培先生在《语言与文化》中主要是以例子来阐明事理,第二章到第七章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语言与文化的关联进行了阐述,这也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在第二章中,罗先生提到从语言的语源和变迁可以了解到过去文化的遗迹中,他提到:“在各国语言里,有许多语词现在通行的涵义和它们最初的语源迥不相同。如果不明了它们的过去文化背景,我们简直推究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来。可是,你若知道它们的历史,那就不单可以发现很有趣的语义演变,而月对于文化进展的阶段也可以反映出一个清晰的片影来。”他提到了英语中的pen,指出它是从拉丁语的pen-na演变来的,原义是羽毛,最初只严格应用在原始的鹅毛笔。后来笔的质料虽然发生了改变,可是这个字始终保存着,于是在古代本来含有羽毛意义的字现在却被用来代表钢笔。此外,比如dollar,它是是从德语Taler借来的,原本是Joachimstalcr的缩写,是从Joachimstal("Joachim'sDale")演变出来的。Joachin'sDale是波希米亚的地名,这个山谷在16世纪的时候曾经铸造过银币,因此现在就拿dollar当做银币的名称。
在第三章中,罗先生提出造词心理可以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程度。我觉得这个章节最令我最印象深刻。在举的例子中,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倮倮族把妻子叫做“穿针婆”,这正反映了在他们文化中女性的社会作用和地位。云南的独龙族称呼麻布、衣服和被子是一个词,这是因为在他们的社会里,这三样东西是并没有太大区别的。麻布白天披在身上就是衣服,晚上盖在身上就是被子。正因为这三个东西对他们没有区别,所以他们没有另造一词的必要。
罗先生亦提出文化接触的结果也可以表现在语言中。比如槟榔,司马相如在《上林赋》中提到:“仁频并闾”,颜师古注释道:“仁频即宾根也,频或作宾。”宋姚宽《西溪丛话》卷下引《仙药录》:“槟榔一名仁频。”这表明这个名词应该是马来语pinang的对音。爪哇语管pinang叫做jambi,也或许就是“仁频”的音译。
罗先生注意到在英国西部的许多地名都含有凯特尔文化的影子,这表明历史上这一区域有着凯特尔人的活动,而事实上威尔士确实长期处于凯特尔文化的影响之下。而维京人在英国曾经殖民过的地方也都或多或少的留下了他们自己的文化遗址。北美洲长期处于印第安文化滋润下,而在美国将印第安驱逐出他们代代居住的地方之后,对于那些地区的地名却依旧沿用了许多印第安人的称呼。西晋末年,五胡乱华,中原沦陷,元帝南渡建立东晋。中原人民不堪异族蹂躏的,相率往江南迁徙。当时对于南渡的老百姓,有根据他们的旧籍贯侨置州郡县的制度。东莞郡晋初本来都在现在的山东境内,后来因为这郡的住民迁徙到现在的江苏武进县境内,于是就在该地侨置南兰陵郡和南东莞郡。这就叫做“侨郡”。原来的用意是在使这批流亡的人们怀念故土,不忘北归,我们却可根据这些侨置的地名去了解这次民族迂徙的情况。
罗先生也提到从姓氏和别号上可以看出民族的来源和宗教信仰。回民有着一些他们民族独有的姓氏,比如有句民谣:“十个回子九个马,剩下一个准信哈”。可以看出这些姓氏与回民的渊源。自从基督教传播中国以后,许多人的名字也显露宗教的色彩。例如,元朝的阔里吉思、马祖常、赵世延等,都可从他们本身或祖先的名字来推断他们是基督教徒。
此外,在第七章中,罗先生也提到可以从亲属称谓看婚姻制度。但我感觉有些复杂,就不赘述了。
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对于现在社会的人来说其实是很好理解的,但罗先生在那个时代做出这样的思考,绝对是空前的,而将自己的思考付诸实践,也正是罗先生的独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