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师写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1840年至1949年的动荡时局,使得中国以一种被迫的姿态,开始缓慢而又艰难地实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旧有的社会结构受到冲击,新有的社会力量又急于扩大影响,于是当时的中国,便处于了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新旧矛盾尖锐,社会缺少共识。然而在广阔的农村,人们似乎并没有过多地感受到这种新旧矛盾带来的冲击,尤其是那些远离革命策源地的区域,更是表现明显。他们保留原有的社会形态,或许因为有新社会的对比,我们更容易看到传统社会的特色,尽管这种特色也在发生着改变,只不过改变是极为缓慢而曲折的。一些有识之士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样的信息,他们通过实地调研、数量分析等科学手段,以一种观察者的身份介入到对传统社会的解读中。他们赋予了旧社会新的理论,并使这些理论形成体系,为后人对此时段的社会考察提供真实可靠的案例,而费孝通,就是这群人中的杰出代表。他的《乡土中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学界对于传统社会的思考深度。
在《乡土中国》的前部分,作者介绍了一般观点里对乡村及村民的两种偏见:愚昧和自私,并作出自己的理解。所谓愚昧,指的是农民多文盲,或受教育水平低,从文字下乡到大学生支教,许多农村工作者就是抱着打破乡下人之愚昧的期望下乡的,结果多是处处不顺。费孝通认为,乡村的”愚昧“是个伪问题,文字是人类因空间或时间阻隔而发明的工具,以用来互相沟通,但农村人都住在一个村子里,沟通方便,代际之间靠口口相传,传递的知识和经验也足以应对几乎不变的生活了,何须文字呢?这样看来,”愚昧“是现代本位、城市本位的偏见。当然,不可否认,农村缺乏像城市那样的信息来源和教育资源,它们需要发展教育,但不是因其愚昧,而是因为现代化不可避免。如果有了好的资源、环境和机会,乡村人不会比城市人学得差。要学什么呢?现在看来不止识字这么简单,更有现代科技、外语和公民教育。所谓自私,常常指乡下人”各扫门前雪“,缺乏公共意识,甚至必要的时候不惜损集体而利己。其实这样说对农村人不公平,何止乡下人这样呢,世界各地的”中国旅客“不是出了名的没有公共意识吗?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常常为国人诟病和反思。所谓乡土中国,大概是不论乡村抑或城市,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种乡土性吧,这是我们传统的一部分,如果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个问题,可能会不够客观。今天我们会这么强调公共性,其实也与西方强盛和现代化进程息息相关。费孝通分析,西方社会的原型是游牧部落形态,大家需要合作才能生存,因此团体意识和契约意识强,由此发展为个人主义,即人人平等,国家要保护个人权利,个人要履行义务。中国的乡土社会不同,人人安居,自食其力,何须注意到他人和公共事务?于是发展出”自我主义“,社会关系成为”圈子“,以”我“为中心;道德体系要”克己复礼“,以”我“为出发点;而差序格局下,国是皇帝的家,不是”我“的家,于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谓公共,似乎并无关心的必要。
具体而言,书中开篇以“乡土本色”为题,简要地介绍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他认为,传统的中国社会基本上属于乡土社会,受到农耕文化的影响,中国人很早就看到了土地的价值。他们以土地为生,并依靠土地完成各种社会行为,诸如种地、租佃、交税、构建乡里等。这种社会行为的完成是缓慢持久的,历经千百年才基本定型,但是一旦定型,就会非常稳定,稳定到祖宗与后代的人生近乎雷同。他们长久地黏着在土地上,即使变动,也会想尽办法恢复旧有的生产秩序。“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不过恒定不变的社会也只是理论上的存在,我们不能避免乡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