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政治思想史课上,话题总避不开民主、平等、自由之间纠缠不清的复杂关系。关于这个话题的那些经典论述,其理论光芒已经把从前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的我们引入了心灵无比的激动中。其实很多人之所以会无视它们的区别甚至矛盾,是因为它们的最大共同点——都是中国当下所缺乏的。在一个既不民主又不自由又不平等的国家谈论谁比谁重要,显得不识时务。然而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理论兴趣增加了,发现西方的理论早已经关注三者之间或者任意二者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实践也反复证明三者不是自动线性相关的,因而一时间这类讨论甚嚣尘上,比如对防止“多数暴政”的必要性,谁都能说上几句,还能给出一大堆理论的证明过程。然而很少有避免它所带来的危害的真正实际经验,政治实践的结果是,现代中国的历史和当下中国的现实反复证明了并且还在不断证明着西方人“偏执于民主和平等往往使自由荡然无存”或“不恰当的自由必将使平等被破坏”的论断。幸运的是,在关于自由民主平等的老生常谈在理论上贡献不大、对实际政治更加无力的审美疲劳中,我读到了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非常罕见地,我读到他们首先对地理和气候的强调。在把这些论述与其它论民主、政权体制的理论家的比较中,我清晰地读到了社会学和人类学取向的理论家的精神气质。不能说这种社会学的视角是别人不能及,但它至少言及别人所不能及之处。
为什么说是思维局限?其实从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就可以体会出来。
比如乡土中国里写到:“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亲戚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
中国的家庭,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之间只是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
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中国的婚姻制度太饱含契约关系,虽然到今天已经不再这样,但事事之前都有条条框框真的会带来许多的局限。局限将带来什么?逆来顺受直到忘记自己的权力,失去意识,失去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的成长与政治权利的多寡成正比。我被托克维尔的这句话给点醒了。“公民意识”是一种独立的、自尊的、由衷的、利他的、多赢的责任与情怀。赋予参与政治的权利正是体现这些价值最直接、最人本的方式。托克维尔将美国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自治”。而我以为“自治”的核心就是政治的平等参与权。公民意识不是西人的专利,国人古已有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其实就是一种公民意识。在某种程度上古时的君子就是那个时代的”公民“。在只是这种意识被“臣民意识”、“奴才意识”压得抬不起头。不客气的说,5000年来相当一部分国人很习惯于当“臣民”和“奴才”,但当一个真正的“公民”却要从头学起。用托克维尔的观点比照世间乱象,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可能当下中国赋予更多政治权利会带来更多的混乱,但这似乎,也是华山一条路了。
对于哲学上的各种理论,王国维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政治学说也可能是这样吧。再外延开去,社会与人生才大概也是如此。再扯到“民主”话题,一谈起来,可能既不可爱,又不完全可信。但“民主”这个东西我们终究是要面对的,即便只是时间问题,我们也要认真面对。尤其是在当下癫狂疯转的中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之类的解释已经给不出可以接受的答案了。对于广泛产生于经济分层、政府管治、社会秩序、道德伦理中的种种乱象,我找不到答案。要成为受人尊敬的“发达国家”若要承受如此这般的代价,真还不如一直“发展中”。
纵然道阻且艰,但我始终相信,只要突破思维的瓶颈,我们的国家将走上又一个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