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和《论美国的民主》读书报告
——中国礼俗社会和美国法理社会的对比
163010326尹艳
引论: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明确提出:乡镇存在于所有国家,且乡镇是自然界中只要有人集聚就能自行组织起来的唯一联合体。而在《乡土中国》之中也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的最基层。通过美国和中国乡镇基层的对比,可以从发现美国社会和中国社会整体的差别。
概述:《乡土中国》中作者提出了很多可以值得讨论的观点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而中国乡村正是构成中国整个社会的基础;《论美国的民主》中,作者整体探讨了美国社会“民主”的体现,而在第五章中则是用美国的乡镇组织的体系来牵出美国联邦政府组织的体系。
方法:精读法
一、法理社会和礼俗社会
在《乡土中国》中,作者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这一概念,在《礼治秩序》一章中,作者认为普通常有的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清楚。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法治其实还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于是,作者提出了“礼治”的概念,他认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而在一定程度上与“礼俗社会”相对的就是“法理社会”,而法理社会人们的行为主要受正式的规章、法律等约束与控制。有更加明确的法律条例来约束人们。
乡土中国的礼俗社会基础和美国乡镇的法理社会基础,让两个国家的体制在发现过程中走向了截然不同的方向。
二、礼俗社会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之中,“礼”在维持社会秩序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乡土中国》一文中做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假设。不少痛骂贪官污吏的人,在自己的父亲变成当事人之后,不但不骂,还会替他隐瞒。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标准往往会失去效力,人们会去找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标准。如果说现代社会是“法理”社会,则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从性质上说,“礼并带有文明的或是慈善的的意思,礼也可以是杀人的、野蛮的”。在没有合乎标准的法律可以作为参考之时,礼俗社会中的人物关系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做一个假设,因为某个人欺辱了我的母亲,我杀害了他,我是凭着“礼”,去惩处他。而在那个欺辱我母亲的人的家族里,我就变成了那个人后代的杀亲仇人,他要是把我杀了,也是有“礼”可循的。
建立在三纲五常基础上的“礼”为乡土社会所遵循,礼俗社会的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更像是主动地服从成规罢了。
三、法理社会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作者以新英格兰乡镇这一地区来考察乡镇组织。在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是一个完整而有秩序的整体,在乡镇里的权利行使比其他任何政区的权利行使都来得直接,在美国,人民是各级政府必须竭力讨好的主人。在新英格兰乡镇,乡镇的大部分行政权掌握在几个每年一选的名为“行政委员”的手里,而州的法律则对行政委员规定了一定的职责。在法律的约束之下行使权力,并且在处理公共事务时还会召集全体选民开会,而选民提出的新计划也可以要求乡镇支持,也通过乡镇居民大会来使计划通过或否决。美国的乡镇就像是整个美国社会的小小缩影,受人民主权原则支配的整个政治制度都是在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人们利用法律来治理社会,形成“法理社会”。
美国整体的社会秩序也是遵循着“法理”,总统的选举,执政党之间的合法竞争,各个州的法律受整体的宪法所管理,主权在民贯彻深入。
评价: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都是人们通过规则来管理社会,主体都是人们,但是由于所根据的规则的不同导致了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同一件事情的处理上就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也会引导社会发展走向不同的方向。
结论:美国乡镇的依法治理和中国乡村的依礼治理让美国的发展历史和中国的发展历史截然不同,美国在发展过程中慢慢形成了民主共和制的整体,三权分立相互制约。而中国在不断的发现过程中不断更替政权,才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且在逐步的发现过程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