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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的传承

作者:音音音
主要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类:第一、家传式、师徒式:家传是家族中父传子、母传女的行为,师徒相传是指徒弟拜师求艺,师傅选择徒弟传技,此如传统工艺、传统医药、戏曲说唱等。这种传承大都以口传心授、实际仿效方式完成。第二、生活延续式,这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靠众人约定俗成的行为保持延续,如年节类民俗活动、人生礼俗、生活礼俗等。第三、主流文化经收集整理和扬弃,并通过倡导再传播回民间的方式,譬如三千年前周王朝就收集整理了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十五个地方的民间口头土风歌谣,文学史称十五国风,编撰入《诗经》,客观上起到了“乐操土风,不忘旧地”(《左转》范文子)的本土文化情结;又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收集编撰的《集成志书》,将流传在民间的所有文化艺术资源进行了清查、整理和编撰,我国的主流文化未曾停止对流传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进行的主导性保护和传播。上述三类方式共同构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沿袭模式,使中华文明不断不裂,流传至今。

在每年的春节、文化遗产日、国庆节及消夏晚会、庙会等大、中型活动中,我市的传统戏剧,传统舞蹈、曲艺类项目都会在广场、村巷及庙宇进行演出,引来众多市民与游客参与,为当地文化旅游增添了新看点,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深受观众的喜爱。

非遗保护需要良性循环式的活态传承,活态传承决不是“圈养性”的保护,也不是“温室里”的保护。对于大多数非遗项目来说,它们不可能成为温室的“大棚菜”。其实“大棚菜”最终也要进入市场,经受市场检验。保护非遗项目传承人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传承人都养起来,让他们去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兼具历史、艺术和市场价值。我们认为对‘非遗’最好的保护与传承,不是把‘非遗’送进博物馆,而是要让其‘活态化’,加大对当地非遗项目活态化保护、开发式传承,不仅拓宽保护与传承之路,而且繁荣了文化产业。其中,首要的任务是要保护人,保护那些被称为‘活化石’的文化掌握者包括各类艺人。目前,有些非遗传承人的生存环境并不是很好,有的人生活清苦,传统手艺不能维持生计,有的人的作品不能被收藏,有的技艺因种种困难无法传承下去。因此,非遗保护也要以人为本,保护传承人的工作刻不容缓。

我们现在的非遗,多是当代老一代人的传统文化记忆。在非遗普查和非遗保护名录立项之后,对于当代的年轻人来说,是将这些非遗如何普及,让他们认知、认同、活态传承的问题。因为保护非遗的主体是靠当代的年轻人将其活态传承下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青年人中一大部分将脱离他们土生土长的农村而走入城市。脱离了原住地的年轻人,通过进入市场的非遗展演,当是他们认知、认同、传承非遗的一条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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