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一):人文乔布斯——读《乔布斯传》
很少看人物传记,对科技大佬神马的也不感兴趣。之所以会读《乔布斯传》完全是因为想了解为什么乔布斯那么红,红到有点被神化了,对于被神化的东西,要么真的是神,要么就该警惕了。
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很厉害,基本还原了这个科技大佬的真实性,当然也是因为乔布斯授权给了他,让他可以更全面深入地去写他的传记。因为对科技之类的东东不感冒,我只从人文角度来聊一下乔布斯,不管对错与否,只是个人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粉丝请理智看待,或者绕道而过。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提取两个关键词,这两个词是了解乔布斯的切入点,也是我感兴趣的点,也是对我有很大启发的点。那就是:追求完美和创新。
好吧,这两个词听着像老生常谈,毫无新意,但是这两个词在乔布斯的诠释下,充满了魅力,直接颠覆了我对这两个词的理解。
关于完美,乔布斯受养父的影响很大,养父告诉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尽十分的努力(大致的意思)。后来,乔布斯生产的产品电路板的电线都要分布得整整齐齐,虽然他们不会被客户看到,只会被维修产品的人看到。类似的应用还有很多。对于一般的完美主义者(处女座)来说,追求完美意味着花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件别人认为不值得花时间和精力的事情,而完美主义最大的回报可能仅仅是来自他人的赞许,或者仅仅是自己的心安理得。而对于乔布斯来说,追求完美意味着牺牲利润,折磨员工,跟自己发脾气,得不到别人的认可,甚至面临破产的危机。他从来不会妥协,完美是至高的,他无法忍受不完美。他跟自己较劲。完美有时也意味着自闭,自闭在一个别人无法理解的自我体系里。所以苹果公司的产品都是霸道的,是一个从外部很难攻破的体系。完美也意味着专注和不放弃,因为追求完美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永远无法自我满足,他们经常推翻自己。
关于创新,其实和完美是一脉相承的。创新意味着不断突破,不断创造,不断产生新东西,不断富有激情,不断推翻过去。惭愧的是,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创新是顶没用的东西,创新没有土壤。中国的教育和体制下,创新只是一个概念和词语。我指的是相比较乔布斯的创新而言。如果说苹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排名,创新和追求完美应该是数一数二的。乔布斯的创新比别人走得更远,因此他的创新就是革命。另外,美国的硅谷就是个创新基地,那里有最好的科技创新土壤。但是依靠持续创新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并不多,通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场面。所以,创新并不难,难的是持续创新。乔布斯的传奇在于,在他获得了巨大成功的盛年后,依然创新能力不止,他是个创新到老的斗士。
乔布斯的出名跟他的特立独行也有一定关系。他早年是个嬉皮士,吸食大麻和迷幻剂,但同时又迷恋禅宗,进行长时间的禅修静坐。他有巨大的财富,但生活却奉行极简主义,是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他有100多件高领衫,每天穿同一款式的衣服。他脾气暴躁,伤害了很多人,但他又富有魅力,吸引了很多人。关于他的人格特征,我还没办法去理解和定义,这里先不讨论了。
说句关于比尔盖茨的题外话。比尔盖茨和乔布斯是美国科技界数一数二的大佬,在他们长达几十年的合作和斗争中,一以贯之的始终是理念的不同。比尔盖茨注重商业,乐于分享,喜欢开放,所以微软的产品都是开放和兼容的,比尔盖茨也居于首富多年。而乔布斯喜欢闭塞的完美系统,控制欲强,不愿分享和开放。所以才有了应用于所有电脑的微软系统和部分人爱不释手的苹果。
乔布斯给自己的定位是,站在科技和人文的交叉点上,给客户最好的产品。其实在科技应用的动画领域,乔布斯也有不俗表现,他一手打造了皮克斯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