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与西方的制度与民主
专业:汉语国际教育姓名:杨雪学号:163070017
【摘要】:中国与西方因为经历的历史不同,从原始的智人部落发展成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制度形态,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效仿西方的一些制度与思想,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制度与民主对于中国和西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各自的文化背景产生了不同的意义,本文将通过对比中国、欧洲和美国浅析各自文化背景下的制度与民主。
【关键词】:中国、美国、欧洲、制度、民主
正文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从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源,也就是乡土文化来谈论中国社会的制度。“乡土本色”可以作为整本书的总括,从“乡”和“土”两个方面着手,概括了乡村从家庭到基层社会的演化。“土”指的是土地、农业的土地意识,“乡”指的是群众、故乡的一个空间部落。而始终贯穿中国历史的思想便是儒家文化,和西方对法律的重视不同,中国更重视道德和礼教。在中国农村以“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因此“家”便成了最小的社会集体单位,家与家之间并无过多的交流,所以在农村文字就会显得没多大必要了,再加上农村所需要运用的词汇,语言等仅限于日常生活,语言也会相对城里简单很多。正因如此,中国人对于“公共”的概念就显得不太重视,俗语“各人自扫门前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常常被挂在嘴边。中国没有宗教信仰,封建帝制中的皇帝就起到了一个教化群众的作用,但我们知道,仅仅依靠道德礼教来维持社会秩序是远远不够的,从明朝的衰亡史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来。问题首先出在明朝的道德与制度的关系上。明朝之亡关键在以儒家伦理道德来评价一切,而且还反对任何的社会变革,排斥任何异端思想,使得整个社会变得僵化,丧失了内部的改革动力,最终导致了灭亡。这其实是一个悖论,原本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和和谐的儒教伦理,此时却成了历史的“罪人”。道德伦理忽略了各人的复杂性,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道德代替法律,是完全不够的。
而美国政府体制是自下而上创立的,先有地方,后有州,再后来有联邦。用托克维尔的话讲,在美国,“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成立于州之前,而州又成立于联邦之前”。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方自治原则以及地方自治的下列特征。《论美国的民主》中,行政分权问题在托克维尔的著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托克维尔通过相辅相成的两种方式来认识行政分权:一方面作为保障自由的手段,另一方面作为行使自由的手段。美国民主的另一个特征就是草根民主。公民对地方政治和公共事务的直接参与,是草根民主精神最重要的特征。主权在民的原则,在当时的欧洲还只是一个理想,在美国则已付诸实施并在现实政治中奠定了深厚的基础,结果是,美国成为一个民主平等而分散的社会,而欧洲是个阶级的社会。第三个特点就是社团。根据作者的分析,美国人民之所以能享有政治上的广泛民主,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社团。美国的利益集团虽然出现得稍晚一些,但由于美国社会利益多元与分散的特征比较明显,所以它们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英国。
而对于欧洲,制度的产生和其历史因素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是哲学、艺术、文学、科学、医学及政治思想的源头,它奠定了欧洲文明人本、理性的气质;基督教的影响涵盖了观念、道德和制度等多个层面,它信奉“唯一的神,绝对的真理”,给欧洲文明抹上了普世性的色彩,因宗教信仰而顺带产生的教会则给欧洲的社会政治结构打下了深刻印记,所谓“属于凯撒的归凯撒,属于上帝的归上帝”,与其他文明普遍奉行的政教合一的传统不同,欧洲文明在早期就确立了信仰与世俗权力相对分离的格局,制约了王权的独大;而日耳曼蛮族的传统带给欧洲独具特色的封建等级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王权长期孱弱,类似于古代中国的封建专制集权制度始终没有机会产生。这些都促成了今天欧洲的制度,《人权宣言》里的自由与平等,依然是欧洲社会的主题。三权分立制度,也相互制约了各个社会阶层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