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虚无的十字架》中的罪与罚
摘要: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虚无的十字架》东野圭吾
这句话既是对司法制度的诘问,又是对复杂人性的反思。《虚无的十字架》是东野圭吾对于人性与社会现象深入发掘后,对“罪与罚”提出疑问和反思的作品。其创作灵感来源于发生在日本的一起入室杀害案。由此东野想到了死刑存在的意义,从而构思出这部小说。东野在这本书中,透过几个不同家庭的悲剧,对死刑存在的意义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在“罪”与“罚”的深度含义,每一声拷问都钝重清晰,振聋发聩,却又如鲠在喉。
关键词:罪与罚死刑
正文:
一、小说内容
中原道正是小说的主人公,小说以中原道正的视角见证了两种对待生命的不同态度:
通过中原道正对于小夜子生前采访内容的关注,逐渐发现小夜子是由于发现了史也和纱织少年时期杀害亲生婴儿的秘密而被史也的岳父杀害的。年轻的仁科史也与女友井口纱织因为一时冲动,还在学生时期就有了孩子,缺乏正确引导的他们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对史也和纱织而言,对幼时残忍无知的悔恨慢慢在内心发酵,压得他们无法喘息。成年后良心的杖责也一直鞭挞着他们,活着的每一天都如同身处炼狱,生命中也再无快乐。纱织认为自己如同老鼠般卑劣,并患上了偷窃成瘾的毛病,她在内心深处认为,被世人所唾弃,就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史也背负着这具沉重的十字架不断地寻求弥补自己罪行的方法,成年后他选择成为一名儿科医生,每天都在不遗余力地拯救着那些濒临死亡的小生命,后来更救下了一位因受骗而试图自杀的孕妇,并承担起了照顾她和孩子的责任。或许在他看来,对这对母子的持续付出会让他备受煎熬的内心稍微好过一些。
而对于另一位杀人犯蛭川和男来说,不管是他自己的生命还是别人的生命或许都如草芥般无足轻重。他因为杀害中原道正八岁的女儿而被判处死刑,在得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后他反而有一种身心放松的感觉,甚至放弃了上诉,原因竟然是“太麻烦了,懒得再上诉”。从这句话就能看出他对自己的生命已经不再执着,并且直到这时,他也没有对自己的罪行进行过真正的反省。
二、小说背后的“罪与罚”
从他们身上,“罪”与“罚”的矛盾很快就显现出来了。史也身上我们能看到一个真心想悔改的年轻人,以及后来他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而在蛭川身上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对生活失去热情,对生命漠不关心的虚无主义者。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在对待一个犯了重罪的人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把他们关进监狱或者剥夺其性命,大部分的人认为这样就算对某些人犯下的罪行进行了惩戒,以为这样就能以儆效尤,使其他人不敢越雷池半步,但事情是否真的如世人所想的那么轻易呢?或许并不是这样。如果是对于一个心存良知的人而言,哪怕极偶然的一次作恶,都会在其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哪怕没有死刑,道德良知的谴责也会让他们终生背负着一具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那些穷凶极恶、屡屡再犯的罪犯来说,死刑未必就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效果。就如书中提出的一个观点:凶手并不觉得死刑是对自己过失行为的惩戒,只觉得“既然或者很麻烦,死刑也没什么不好了”对于东野圭吾提出的这个观点给人一种强烈的无力感,当无心忏悔的人在面对死刑时,死刑就像打在棉花上的一拳,毫无杀伤力,更无法让受害人家属感到一丝安慰。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但是在受害者母亲的观点中:
请想象一下,自己的家人被杀,要经过怎样的痛苦才能接受这个事实。就算犯人死了,被害人也不会醒来,但遗族要求什么才好呢?之所以请求死刑,是因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手段能让遗族感到慰藉。就算是下达了死刑判决,那也不意味着遗族就胜利了。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只不过是经历了一些必要的手续罢了。即便是最后执行死刑也是一样的。这都不能改变犯罪者夺去了自己心爱的人的事实,心中的伤痛也不能痊愈。有人会说,既然这样的话,没有死刑不也没关系吗?并不是这样。如果犯人还活着,那么遗族就会想:“为什么他会活着?他有什么权利活着?”这样的疑问最终会腐蚀遗族的内心。有人提意见说,可以废除死刑,改为终身刑期。这些人完全没有理解身为遗族的心情。如果实施了无期徒刑,那犯人还是活在世上的。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每天吃饭、聊天,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个兴趣。不停止这种现象,遗族就会一直痛苦到死。对于遗族来说,犯人只能用死来“谢罪”。这样,遗族才能越过悲伤的节点。然而,即便是跨过了节点,遗族也不能忘记这一路走来的痛苦。他们全然不知,自己以后要怎么办,走到哪里才能重新得到幸福。如果连允许家属走向未来的机会都夺取了的话,那么遗族要怎么办才好?所谓的死刑废止,也就是这样的东西了。
就如引文所说,死刑虽然无法让被害人再死而复生,但却给了被害人的家属一个继续活下去并走向未来的机会。在1764年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就写了著名的《论犯罪与刑罚》,讨论罪与罚的问题。他讨论“在一个组织优良的社会里,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他认为只有根据两个理由,才可以把处死一个公民看作是必要的,一是某人在被剥夺自由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二是处死他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和唯一的防范手段。因此在对于“罪”与“罚”这个两个相辅相成又互相矛盾的问题中,又衍生出了很多问题:“罚”应该如何执行?“罚”是否能让罪犯认识到“罪”?如果罪犯没有意识到自身罪孽,那么死刑的意义是什么?既然要求废除死刑,那到底提供了什么代替方法?
但终其而言,“罪”与“罚”的矛盾点太多,法理与情理、秩序与正义、法律与道德间的强烈碰撞体现在当今的司法活动中。这些碰撞往往会使法律适用陷入困境,无法做出一个完美的裁决。
三、解析“罪”与“罚”
在《虚无的十字架》中,东野圭吾塑造了很多观点代表性人物。一边是受害人的家属,一边是背负着沉重十字架的罪犯的家属。受害家属所持观点应该是大部分人的观点,因为作为受害人的家属,尽管不能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但仍要求罪犯处以死刑。
另外一个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史也的老婆花惠的观点:
我先生迄今为止的所有人生,弥补在二十一年前犯下的罪。如果当时没有遇见我先生,我现在早就不在人世了,我儿子也不会来到这个世界我先生或许在二十一年前夺走了一条生命,但他拯救了两条生命。而且,他作为医生也在拯救无数生命。他不辞辛劳地拯救了一个又一个小生命,即使这样,任然说他没有付出任何代价,没有做出任何弥补吗?有多少被关进监狱的人根本没有反省,这种人背负的十字架或许很虚无,但我先生背负的十字架绝对不一样。那是很沉重、很沉重,如山一般的十字架。中原先生,你的孩子曾经被人杀害,请身为遗族的你回答我,被关进监狱,和我先生这样的生活方式,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弥补?
这个观点也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观点,到底“罚”所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罪犯在法律之外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并为社会做出贡献,那么他们是否就能够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呢?若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就会是真正的救赎了吗?这个观点就如贝卡里亚提出的废除死刑观点。贝卡里亚是第一个对死刑的合法性提出争议的学者,他认为滥用极刑也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他推崇的是刑罚的宽和。在《论犯罪与刑法》中提出:
刑法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时在处理罪犯的过程中,人们仿佛已经背离了刑罚的目的,统治者往往更喜欢用最残酷的方法来惩戒犯人的人,然而残酷的惩罚结果只会让罪犯更想逃避惩罚,同时刑罚若变的日益残酷,人们的心灵也会越来越麻木,刑罚将会失去它最初的目的,变成暴力与暴力的较量。
从以上的观点和引文中可以深刻认识到,所谓的“罚”的目的是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他人不要重蹈覆辙,并不能作为一种以暴制暴的手段。但是是否废除死刑的确是一个争议不断的问题,死刑到底是不是虚无的十字架?在关于“罪”与“罚”的问题中,《虚无的十字架》中东野圭吾通过两个相互交织的刑事案件的多角度提出了两个强而有力的观点,我认为他以“虚无的十字架”来形容我们“罪”与“罚”,最重要的是取决与刑法是否能让罪犯感到错误,罪犯所背负的到底是“虚无的十字架”还是沉重的反省。不论死刑是否取消,或许不是最重要的,如何让罪犯感到“罪”、对他人起到警示和规诫才是“罚”的真正意义。
总结:
东野圭吾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在读完这本《虚无的十字架》后,第一次让我对于“罪”与“罚”有了一个思考,正是有了通过思考,让我觉得很有必要写下这篇论文,不仅是是因为对于“罪”与“罚”的思考,同时也认为大多数的人都未曾真正的思考过这个问题,希望借此能够让更多的人对于这个问题有更多的感悟和理解。在写作中我没有强大的逻辑性和有力的语言,所以在文中应用了大量的原文,可能更加具有逻辑性和说服力。为了更好更充实的补充文章,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法的论文和著作,但我仍然对于“罪”与“罚”这个问题处于表面,没能更好的深入问题的根源和本质,或许在阅读更多相关文献之后,能够再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刻的理解。
参考文献:
[1]东野圭吾(日).王蕴诘译.[M].湖南文艺出版社
[2]切萨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与刑法》.黄风译.增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3]黄风,1987,《贝卡里亚及其刑法思想》,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吴秋桐.明日风尚[J].2017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