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制度是关于家庭的性质、关系、功能、权力和义务的一套规范体系,是整个社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时期的社会生活都有与之相应的家庭制度。
在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确保父权、夫权统治,以便维护封建秩序而建立家庭制度。这套制度在整个中国封建法律系统中占有突出地位,从而构成了中国型封建法制所独具的一大特色。而现代社会的家庭制度一般由民法明文规定,同时还辅以社会的文化传统、道德,舆论等形式作为补充。
家庭作为最重要的初级群体和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在中国从古至今的发展中发挥着特有的功能。从功能论的角度来看,家庭是联结个人与社会的纽带,起着社会整合的作用。不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现代社会,家庭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养育人,古代培养精忠报国的文人武士,为维护统治阶级和社会稳定起着人才输送的作用。同样在现代社会,一个家庭的家庭制度影响着下一代的成长和发展,良好的科学的家庭制度下,能促使人全面复合型发展,为社会主义输送人才。有一句话叫:“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制度对社会稳定国家发展起着奠基作用。在古代,家庭制度确保夫权和父权的第一性,巩固了封建统治基础,并形成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三纲五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以达到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政治目的。在现代社会,家庭制度随着社会变迁,人们的观念转变,人们更倾向于法制化、自由化并且与现代文明接轨。除了社会控制和整合的作用外,更加注重情感的交流,家庭制度从古代的男尊女卑更加注重平等,注重理性和科学,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起着很大的作用。
从冲突论的角度来看,家庭是权利关系的设置。上一段中提到的在中国古代,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家庭制度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重要支撑,但在家庭制度影响的家庭下,人际关系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在古代家庭制度下的“生孩子重男轻女”“婚姻由父母做主”等等。诸如此类,冲突引起社会变迁,它打破了旧的均衡,形成新的变革。正是因为这些冲突,从而产生了种种和封建制度反抗的动力,也真是因为冲突才能成就现代文明制度。在现代社会,冲突更突出地表现在资源分配上的冲突,比如金钱、时间、情感等,以及夫妻冲突、代际冲突等,如何处理好这些冲突,也是值得深究的一门学问。
从互动论的角度来看,“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这句话体现了家与国的相互依赖关系,一个个小家庭构成国家,国家也正是由家庭组合而成的一个大家,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家庭制度反应和传播的信息同样也能反应一定的国家、社会制度。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有着不同的意义,古今的家庭制度便是如此,制度之间的融合或变革对社会环境起着一定的影响。
家庭制度是整个社会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它都发挥着它特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