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书报告
作者:狄更斯(英)出版社:译林出版社(2012)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双城记》
这就是狄更斯对自己作品最好的评价,我想,同样适用于《雾都孤儿》————善与恶共同绽放的世界。
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雾都孤儿》这部小说是狄更斯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这一时期,他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小说再现了资产阶级文化下贫穷儿童的真实悲惨生活,揭露了资本主义的黑暗,也反映了当时贫民救济所的虚伪,完全形同虚设。
其实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我有时也会想要回到奥立佛的那个年代,去体验一下惊险刺激的经历,再反观自己是否能守住内心的真善美,面对周围险恶的环境又是否能不惧艰难努力活下去。
姓名:李文博
学号:17301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