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问题:是应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究竟是哪个较崇高?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去,睡去...但在睡眠中可能有梦,啊,这就是个阻碍。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便重新开始关注和思考关于人的问题,思考形而上的生存问题,而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人们,“为什么而活”这个问题牵绊着人的一生。而我国也从新文化运动时期开始了对人的探索与研究,不再仅仅受制于传统儒家思想的简单生存价值观,脱离了礼乐制度的枷锁和鸿毛泰山的简单评价。而现代的整个文学史,便是对其的阐释,文学即人学!
余华作为先锋文学家的代表,在九十年代后不再仅仅以揭示暴力和死亡为主题,在不断思索和实践及吸收西方的不同理论和价值观念后,他开始了自己文学观念的转型,转向对悲悯和苦难主题的研究,于是,《活着》横空出世了。
《活着》主要是讲述了一个贫苦老农的回忆史,整部作品围绕着两个主题展开——生存与死亡。文字运用了两个第一人称来描述,一个是采民风的我,一个是耕作休息的老农。两者的交叉描写,不时让人深入其中,又不时让人回到现实,但苦难这块黄糖一直含于喉间,不断品咂,咀嚼,其味越浓而其形不化。
余华在其中文自序中便已谈到他是受到美国民谣中的《老黑奴》启发而创作的《活着》,因此,福贵的宿命其实早已注定,在经历父母,儿女,朋友,妻子,女婿,甚至孙子的死亡后,顽强地活着,这是福贵在经历苦难和虚无的人生之后的一个坚持与反抗,正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所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福贵对“人为什么而活”这个人生根本问题的实践诠释,是对莎士比亚的“生存还是毁灭”的回答,为了活着而活着。也许有人会提出反驳了,为了活着而活着根本不存在意义,这仅仅是简单地对自然法则的遵守,一只猪,一棵草,它们也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但是福贵这个人物是不同的,他是在经历了无尽的苦难和挫折,面对着世间所有的自己所珍视的人与物的毁灭后,在生与死的漩涡中挣扎得筋骨寸断后选择的答案,前者是可悲的,而后者是可敬的。正如庄子所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是一个平凡老农对世事无常超脱的不平凡的见解。而选择活着也包含了更多深刻含义,福贵的认识和白嘉轩对人生的比喻如出一辙,白嘉轩把人生比作一辆牛车,而苦难正是牛车经历过的坑道,换个轱辘或轴棍也要继续前行。“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这俗而精的生活谚语,正是福贵的人生哲学,活着去面对苦难。古来不乏“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殉道者,委曲求全的苟且者,励精图治的拼搏者,而福贵精神是一种超脱越王勾践为奴,韩信胯下受辱的忍辱负重的精神,因为后者在屈服后成功反抗了,而福贵选择活着是对命运多舛,人生苦难的反抗,这是与自我存在,与生存法则的对抗,其中注定失败,没有翻身余地的悲剧性,彰显出的是人性不屈中的超越!而另一方面,尽管福贵是虚构的,但如同福贵一般的“老黑奴”们是真实存在的,而文学真实间记录的人本身对活着的诠释,更加悲怆动人。
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福贵是如何达到他的“福贵精神”的人生哲学高度的,一开始,福贵显然也是贪生怕死的,他在输尽家财后,想到过找根绳子自尽,但转念间就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选择回家让他父亲把他揍死,因为他知道他父亲不会把他揍死,他贪生怕死的苟活了下来,却让其父亲感到绝望,站不住脚了,跌入茅坑摔死了。后来,因为福贵的身份变化而促进了他的生存观念的变化,以前,与他平起平坐的人成了他的控制者,而他成为了与以前服从他的人一样的存在,他这时活着比死去还难受,在中国,丢了脸皮与千刀万剐是一样的痛苦,因此他开始转变观念不再畏惧死亡,母亲、妻子、女儿这时成为了他的精神支柱,他这时是为了他们而活,到后来,他去城里为母亲抓药,而被国民党杂牌军抓了壮丁,拉到战场上去,他也是怕“死得不明不白”,怕“我”娘和家珍都不知道“我”死在何处。再以后,福贵在见识了龙五的下场了,认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更加坚定要好好活着,以后,在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孙子相继离去后,福贵虽然悲痛欲绝,但还是依旧选择坚定地活着,甚至规劝自己的妻子,女婿好好活着。这时活着的意义又转变了,家人这一支精神支柱倒塌以后,他开始为了记住而活着,江南的《龙族》中谈到“在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死后,那你就真的死了。”而福贵活着就是在记住家人,记住自己的人生。因此,他的朋友、家人都还没有完全离去,以至于他在与采风人回忆往事,讲述故事时能如此的详细而完整全面,一生的苦难深深铭刻在他的每一处肌肤,每一块骨骼,而家人给他带来的温暖与对他的关怀,深深滋润着他的枯槁身躯下的残破灵魂。他给自己的牛取名“福贵”,并且以家珍,有庆,凤霞他们的名字来激励他,这也是他悼念和记住他们的一种方法。最后,他在不断品咂自己的人生与世事后,在引着老牛往前走耕作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时候,在弯腰与起伏间露出了笑容,基督教认为人具有原罪,教导人学会“向死而生”。在记住与回忆中,福贵开始去思考自己的人生哲学,并运用这些哲学去印证自己的人生,于是,生死哲学如沟渠间的潺潺流水涌入他的心田,福贵自己参悟了这层道理,他成了自己的伟人与引导者。福贵在自己枕下放上那十块时,他便领悟到了人生生存的本质——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便是活着,活着是属于人自身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而死亡作为活着的尽头,两者看似千差万别,实则密不可分,两者在这时不再成为一个需要去探讨的问题,水乳交融间两者化为了一体,两者不是轮回,两者在交替间发展。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提出“人终究是孤独的,人终究是要死的,生命终究是无意义的。”福贵牵着他的牛“福贵”一起走远了。
谈完了小说的苦难,我想再谈谈小说的悲悯情怀。文章从头至尾地将福贵拿到十字架上鞭打,放到熔炉里去烘烤,将滚石一直举在读者的胸中,烂谷草塞尽读者的喉间。而文中短暂的幸福与欢快,显得更加难能可贵,当然,也更加让人痛不欲生。人性的悲悯在苦难面前放得更大,也更加真切温良了。而其中对鲁迅先生“离去—归来”模式复刻的悲悯显得更加动人,无论是家珍带着有庆的回归,还是福贵在战争中的死里逃生,甚至凤霞在被送人后再次偷跑回家,都是文中最真挚的行为情感表达,但苦难一直压迫着福贵以及他周围所有的人,因而哪怕是有庆为了保护鞋光着脚跑路上学,福贵为孩子新买一只羊这些小细节中流露出来的悲悯都能感人肺腑了,虽然悲悯往往是伴随着苦难的,但我以为文中最大的悲悯情怀却在人物最欢乐的时刻,凤霞嫁人的时刻,这是全村几十年来最隆重和豪华的接亲仪式,为此女婿举了一大笔债,起码在以后几年都没有还清。偏头女婿拉着板车将自己的哑巴女儿风风光光的接走了,在全村人的祝福下,福贵与家珍含泪微笑地送走了他们。本来此处应该让人感到莫大的舒心与愉悦,但我却显得麻木而冷漠地看待这一红火场面,因为当你带入了《活着》的情节模式去看待时,你会觉得这巨大的欢乐下不知道潜藏着多么巨大的苦难呢。人物情节越是欢快,我却越是不忍卒读了。全文最快乐的地方应该在描述采风人那无拘无束的采风生活吧!但谁能断言安排采风人偶遇福贵,让福贵能去讲述关于他的人生苦难故事,不是作者对人物最大的悲悯呢?因而,当福贵用所有的钱买下即将被屠宰的老牛后,在那如同福贵脸上皱纹一般交横,如同老牛背上枯皮上一般错乱的沟田里耕作时,每个人都愿意温情地注视他们,为他们而微笑。
文章最深刻的悲悯与苦难就余华将千千万万个“福贵”的悲惨遭遇糅合万千,汇为一体写就了福贵一生,因此,福贵们超越了生命的桎梏,他们的苦难与坚强被记录下来了,而在书写间,阅读中,描述中,福贵与作者与读者站在了一起,在这一刻大家抱头痛哭,却又携手共进,不久,大家融为了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