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余华的《活着》,首先第一感受就是命运。福贵最终孤独终老,从他父亲的死开始,身边的亲人接二连三的离他而去,哪怕年仅几岁的孙子也难逃早早夭折的厄运。而福贵却总也死不了,逃过文化大革命的地主阶级罪名,避过国共内战的战乱时期,挨过饥荒难年的饥饿难耐,最后与一头老黄牛相依为命,把老黄牛当作他最后的亲人。故事以“我”为视角,“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遇到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虽不能说他的人生很传奇,但至少能说是很戏剧性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的变得一贫如洗,父亲也因此被活生生气死,一家人便搬离曾经属于自己的高宅大院。真正的悲剧便从此开始上演。母亲在贫困与抑郁之中,卧床不起,福贵在外出为母亲求医的途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一走便是大半年,在当壮丁的过程中,结识了春生,目睹了战争的冷酷无情,一片伤兵被冻得哭天喊地,可谓是哀鸿遍野,福贵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后被解放军解救。回到家中,看到女儿凤霞和家珍在地里干活,眼泪夺眶而出,夫妻想见后,双双痛哭流涕,才知道凤霞在一场高烧后,变哑了,看着天真无邪的凤霞,福贵顿时心生怜意。不久家珍却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为县长夫人献血过多而死,而县长正是春生,这是上天注定还是命运弄人呢?一切都是这么的巧合,仿佛是逃不过的命运。女儿凤霞与城里的二喜喜结良缘,产下宝宝后因大出血而亡,而凤霞死后的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也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福贵的亲人好似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个相继死去,更凑巧的是有庆、家珍、二喜全都死于同一家医院的同一间病房的同一张病床上,那张冷冰冰的病床送走了福贵的至亲,让福贵一次一次直面死亡的过程,这是多么的刻骨铭心而又痛彻心扉的经历。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得吃到,福贵心疼孙子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贪吃撑死了。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一次的死亡撕扯的粉碎。我觉得贯穿整部小说的主题是命运。与福贵沾亲带故的人都逐渐逝去,好像上天就只容许他一个人孤单地活下去,让死亡贯穿他青年时期到老年时期,亲自经历数次亲人死亡的残酷,体验数次撕心裂肺的疼痛。一次一次的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过程。感觉这一切是上天刻意安排好的,而福贵偏偏又能抗住这一切,并没有因为这些而倒下,依旧顽强地活着,像是个蒸不烂,煮不熟,锤不扁,炒不爆的一粒铜豌豆。福贵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经历了多次运动还给他的窘迫和不幸。但他依旧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