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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忠孝呢?“忠”为人厚道,忠于他人忠于国家,“孝”孝敬父母。二者合起来就是“忠”于君国,孝于父母。忠孝忠孝,这二字常被合在一起作为一词,可是又有熟话说“自古忠孝难两全”。
说起忠孝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山东辱母杀人案”,我想于欢是“故意杀人”他是想杀死那个不断侮辱自己和母亲的人,他又不是“故意杀人”他求助过了法律,在第一天他就拨打了四次110,可是没有用,法律不管他,在数小时黑暗的时间受尽折磨后,警察来了就走,他终于“杀人了”我想他不是故意杀他的,他只是想逃离折磨,只是不想继续黑暗的无止尽的被侮辱。不是他不“忠”他想的,可是法律无情的推开他。甚至这样一个自己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侮辱而反抗的人,聊城法院竟然宣告他无期,山东啊!忠孝尚德,礼仪之邦。竟然做出这样的审判,在法律面前法官选择了冷冰冰的所谓法律的“忠”,难道法律成全不了别人的孝道吗?这是山东礼仪之邦的耻辱!我看过一个很精彩的评论说“若自己母亲受辱而不拔刀相向,祖国母亲受辱那谁挺身而出?”祖国母亲的法律无情,泱泱大国容不下杀了辱母之人的“孝道”,那要如何才能拥有百年前中国母亲被侵略战争时奋起抵抗而献身的“忠君”!现在时代是在进步,我们的祖国越发繁荣昌盛,可在中华民族千百年的道德面前,如果法律和全体人民较劲,将会是什么结果?忠孝之事难道要被法律所约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