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有界限吗?自由的界限是什么?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想这个问题吧,在很多时候很多场合约束了人的种种行为,但却约束不了人的思想,那么当这种时候人是自由的吗?拉丁语里有句格言:“行使自由以不伤害别人自由为界”。英国政治哲学家密尔也说过类似的话:“自由的边界是伤害,你不能伤害别人。”每个人对自由有不同的见解,每个国家对自由有不同的秩序规范。”
关于秩序维持,我们常常有个简化事实的说法,即西方社会是法治,而传统中国社会或乡土社会是人治,其实,对于后者,用“礼治”更确切,特别是在乡村,山高皇帝远,“人治”其实不切实际。因为乡土社会相对稳定,经验和传统可以应付生活中的问题,所以它们建立起权威性,所谓“礼”,就是这样一种传统。与西方社会用法律这种外力来约束行为不同,中国传统社会的秩序是在长期的教化中,靠每个人内化了的道德体系和敬畏之心来维系的。既然社会是靠道德来维持秩序,那么许多的社会问题和个人行为问题就将动辄上升为道德问题,所谓“无讼”,指的就是普通民众没有法律意识,对“打官司”感到羞耻,因为打官司意味着行为失范,也即个人道德有瑕疵。在《乡土中国》里面,中国其实是没有法制观念的,在古代的中国,因为熟人社会的伦理规范以及宗族内部“家丑不可外扬”的概念,不到迫不得已时候是不会到衙门打官司的,法治与礼义廉耻的部分冲突在现代社会依旧存在。这样看“法治”秩序规范在中国举步艰难。
而美国民主吗?民主是否代表着更自由?天主教作为一种政治设施的宗教有力帮助了美国民主共和制度。在美国天主教徒是最民主和最共和的阶级,因为他们两种成分:神职人员与普通教徒。所有民众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更为重要的是,神职人员在美国是不会担任公职的。由此推论,在美国,天主教对于民众平等的观念以及对于宗教渗入政治的控制使得美国的宗教精神神奇地与自由精神结合到了一起。所以,有了宗教的加持,美国的秩序规范好像进行的更加民族,更加“法治”。
但这就证明绝对的民主要比礼治民主更好吗?或者说对自由的界限更广就会使社会更美好,使人民更幸福吗?我认为不然,就用枪这个物品来举例子,美国成年人手中的枪支有快三亿,差不多人手一支,但这其中有极度的不平衡,实际上美国百分之三的人就拥有这三亿枪支的一半,而美国从2017年年初算起,几乎平均每天一次大规模杀戮,2017年10月1日晚,美国拉斯维加斯一场音乐节发生枪击事件,这次袭击造成59人死亡,527人受伤,是美国最为惨烈的大规模袭击。而此次事件,美国在枪手的酒店客房和家中共搜出42支枪,数千发子弹与爆炸物。民众合法持枪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美国的秩序规范不禁枪。可是这么多枪击事件的发生美国法律为什么不禁枪?有历史遗留,有党派纷争,最后究其原因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反观中国,从90年代后开始全面禁枪,是国际上最严格的禁枪国家,为什么中国如此严格的禁枪?难道中国人没有推翻暴政的自由吗?绝对不是!只是在浮躁的社会持枪合法就是动荡的开始。关于持枪与禁枪的问题,有利也有弊,利在于公民能够在面对歹徒时,拥有充分保护自己的能力。弊则是过度泛滥的枪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引发高频枪击类犯罪。任何国家的民主,都离不开那个国家的历史和国情。只有从具体历史和国情出发,才能认识和理解政治制度的变迁,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的民主是这样的,而西方的民主又是那样的。所以自由的界限到底是什么,在我看来可能就是曾经看过一个网友的回答“自由的界限是你享受自由的时候不损害他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