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中国的乡村社会,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好的角度。社会学是一门系统地研究社会行为与人类群体的学科,从这个角度去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得出的结论是最贴切的,也是最根本的。所以,我读了这本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对于我国的一个本土社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乡土”,在现在看来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朴实、勤劳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土气,感觉任何东西加上了乡土二字都会变得灰蒙蒙、土里土气。但是在这本书中,乡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费老在本书中,对“土”之一字进行了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费老在文中描写的这一段话让我觉得很有意思。确实,在当下的社会而言,乡下就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地方,提到乡下人们总会有一种蔑视的感觉,但是,仔细想想,世界上到底又有多少人能够离开泥土这一东西?能够彻底摆脱乡下人的这一称呼呢?
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当今社会的城里人不懂,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是人们的命根。中国有众多神仙,但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其实就象征着可贵的泥土。农业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都是黏在土地上的。乡村里的人口似乎都附着在土地上,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这就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息息相关的,关于泥土、土地、乡土这些的历史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这特殊的位置,也是我们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中国历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数目庞大、土地辽阔,我们只有对这些土地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才能维持我国国民的生活需求。由此可见,泥土,对于我国的发展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乡下人、尊重我们自己的文化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虽然这种居住方式使得在村落里人们之间的交流、沟通密集,但是也正因为这种居住方式导致了村落之间的往来的疏远。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有地方性。这种地方性指的是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而就是因为这种地方性,也使得乡土社会成为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就是终老是乡。在这种群体中生活的人们,自小就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身边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种“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彼此之间都知根知底,生活联系紧密。他们之间彼此信任,这种信任不是以契约为基础而产生的,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种社会则与我们现代社会截然不同,现代社会与之相比较就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相互之间可以说是毫无交集、毫无联系的。在这样的社会下生活,什么都要说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只有这样的交流再加上一些具有一定效应的、具体的行为才能让人产生信任,即以契约为基础产生。这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这正如费老在文中所说“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久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所谓乡土社会,就是一个深深扎根于泥土之中、人们相互之间彼此熟悉、信任的一个群体,他们热爱他们所居住的那片土地,受那片土地的恩惠,接受着那片土地的馈赠。乡土社会,表现出来的是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中国文化中独特的一面,这是值得我们好好地去了解和探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