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衣花腔
-------------读《霸王别姬》有感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霸王别姬》以这句“箴言”开头。然而故事的主人公偏偏是一个最有义气的戏子和一个最有情义的妓女。
最开始六根手指头的小豆子被母亲送进戏班子讨生活而切掉右手的小手指,在失去母亲的同时又要接受严厉的训练,是师兄小石头一直护着他。小豆子因着异于常人的天赋和师父的严加管教很快就和师兄小石头进了戏班子,并取艺名为程蝶衣,小石头取艺名为段小楼。
在师父的不断矫正下终于唱出的那句戏词“我本是女娇娥。”像是程蝶衣“入魔”的最后一根稻草。从此程蝶衣再也不是最初的小豆子,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男人,他入了魔,他是戏中旦角的柔美与华美,他是小尼姑色空,是舞剑的虞姬,却偏偏不是他自己。
他因美丽的身段被太监张公公玷污,但他却依旧深爱着唱戏,热爱着剧中的虞姬,爱着曾经保护他的师兄段小楼。经过数年的奋斗,他和段小楼都成了大名鼎鼎的角儿。他以为他的一生就是这么如愿这么风光的和师兄演着台上的“霸王别姬”就过去了,可生活总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师兄却爱上了赌博还有逛窑子。
最后他的师兄更是不顾他的反对娶了妓女“菊仙”。在段小楼和菊仙结婚的当晚,程蝶衣为了能够送一把好的佩剑给段小楼使得师兄的“霸王”更加神气,而雌伏于四爷的身下。
要我说真正懂得程蝶衣的是四爷,而不是他的师兄段小楼。段小楼知道蝶衣对他的情,但他不敢回应这段惊世骇俗的情。只有四爷捧蝶衣,给他精心挑选的珍珠水钻头面。只有四爷才懂得程蝶衣的“不疯魔不成活”,也只有四爷才明白欣赏蝶衣的美。但是程蝶衣入戏太深,只爱着他的“霸王”,只爱着小时候给他保护的师兄,却早已忘记了他的师兄已经不再是最初的小石头。一个人要是投入一项事业过久,对外界事物变化的感知就会越晚,但是时间并不会因为他的后知后觉而停止脚步。
隔开菊仙、程蝶衣和段小楼的不是私情是家国。在文革那个人人自危的时代,因为蝶衣曾经和四爷有关系,还查到了段小楼家的古剑。段小楼为了维护菊仙而诬陷了蝶衣,蝶衣在万分悲痛时将菊仙见不得光的妓女身份公之于众。为此,段小楼被逼与菊仙划清界限,而菊仙也在愤懑与绝望中上吊自杀。从开始到结尾,菊仙从未背叛过段小楼,她甚至没有过分的怨恨程蝶衣,怨恨程蝶衣的自私,怨恨他对于段小楼的情愫,她虽然是婊子但她却有情有义。
程蝶衣和段小楼看到了张公公的穷酸晚年生活,看到了四爷的兵败如山倒,一切的一切都和最初不一样了,身边的人们走着走着就不见了。
程蝶衣和段小楼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地方,直到“四人帮”被消灭,他们才得以重逢。在重逢的舞台上他们穿上了22年前的戏服,演起了22年前的戏。与众不同的是,在蝶衣唱完最后一句后如同戏中的虞姬一样自刎而死。段小楼是俗世的霸王,而程蝶衣是戏中的虞姬,这注定了程蝶衣不能如愿,他和段小楼要演一辈子“霸王别姬”的戏的承诺,他说“说好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但最后是他自己违背了。
程蝶衣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其他人是一辈子看懂一部戏,而他一辈子演了一部戏,到最后才明白原来“霸王”不是最初的那个“霸王”了,但他是虞姬,死在他最爱的人的怀里,死在他最喜欢的戏里,死在他最后一句婉转花腔的余韵中也是一种成全。程蝶衣是个戏子,但他却比的普通人更加懂得情义,所以古人言“有道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是错的。
于我而言,程蝶衣和菊仙都是书中才有的,而段小楼才是俗世中真正存在的,他不敢面对程蝶衣的爱慕,他不是“霸王”他只是将唱戏当作一门挣钱的手艺,他爱宝剑爱美人,但他却没有能力护住宝剑留下美人。
《霸王别姬》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看的李碧华的书,后来也慢慢接触了李碧华的很多书,痴男怨女,敢于写别人不敢写,写爱情却又不是只让人明白爱情。《霸王别姬》中的是真虞姬和假霸王,是俗世和梦境,是坚守与放弃,是平凡与另类,是我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