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曾说,活着的时候不该出版自传,现在还不到回忆的时候。
当两年前,乔布斯的妻子劳伦艾萨克森时,曾说"如果你要写他的传记,那最好现在就要开始了。"沃尔特·艾萨克森曾为爱因斯坦、富兰克林等名人著传,但2005年乔布斯找到他时,他拒绝了乔布斯的请求,他那时认为乔布斯仅是一个企业家而已。
乔布斯对于采访和创作表现出十分的配合,但是后问一个问题,要对方在不回避他目光的情况下回答。”这种超强的技巧还有非凡的演讲才能,使得他在谈判中占据了优胜地位,激发团队潜力的时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个‘偏执狂’,乔布斯对于一件事,也是全神贯注的去进入到里面,在产品的创造上,偏执反倒成了他的优点。他对于判断时,往往是直觉战胜理性,而他的成功,也证明了他敏锐直觉的正确性。
前文曾经提到过,艾萨克森在初期认为乔布斯只是一个企业家,而作为‘企业家’的乔布斯也的确有着企业家的优点,看重营销,合理管理,团队扩张等等都展现了他作为‘企业家’的魅力。
苹果的成功最重要的是在于乔布斯对自己的作品的爱,与其说他是成功的企业家,不如说他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在乔布斯逝世7年之后,口碑下滑的苹果依然能挺在销量前四,这和乔布斯所打造出的苹果的自身魅力是绝对不可能分开的。
对内容却是从不过问对于任何资源和关联的人,他都不设限,甚至鼓励他所熟知的人袒露出自己的心声。
书中写出很多乔布斯的缺点,但更多的是敬佩,是一本非常真诚的书。
乔布斯生活在硅谷,很小就能接触到惠普的工程师,也容易买到便宜的电子器件,还可以经常去斯坦福的图书馆里借书,但是从小,乔布斯就会有很强的偏执症,素食,服用迷幻剂等等行为,父母都对于他没有太多的干预,这反倒导致他的偏执越发严重。
书中曾经提到过:“乔布斯熟练掌握了利用凝视和沉默来征服别人的技巧。他的招数之一就是死死盯着正在和他讲话的人。他会一直注视着对方的眼睛,然
文中一段话是对乔布斯最完美的解读:“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他们推动了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中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