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堂上,老师给我们看过这样一条新闻案例:一个在下雨天骑自行车的人,因为道路湿滑,不慎摔倒,而这一幕,被一个抓拍的记者抓拍到了,并把照片公布出来,从而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然而,身为未来新闻从业者的我们,面对这些类似案例,不禁要思索三个问题:一、如果我们是这个记者,是否要报道这条新闻?二、为什么要报道这条新闻?三、该如何正确的报道这条新闻?
对此,我想提出自己的一点见解,同时,也通过对这条新闻案例的分析,来阐释我对本课程的看法。首先,如果我是这个记者,我会选择报道这条新闻。为什么呢?第一,我认为,新闻工作者,是现实的眼睛,是真相的喉舌,这就决定我们应该把自己所看到的、所了解到的新闻热点、时事新闻,第一时间地公布出来,这是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其次,这几张照片,并没有将被抓拍者的面部特征显现出来,因此,被抓拍者不用担心被认出来而影响自身形象;再者,通过这个新闻事件,可以提醒广大群众:雨天路滑,骑车需小心谨慎,不到万不得已,最好用步行代替骑车,同时也可以让被抓拍者更加的警醒,增强安全意识。
最后,从何下手,来正确报道这个新闻事件,是我们这些未来新闻工作者所应该深思熟虑的问题。对于本案例而言,报道可能会损害被抓拍者的形象,更可能会引发舆论的谴责,但是,我认为,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就应该不惧舆论,大胆地把新闻真相公之于众。如果我是这名抓拍记者,我会在抓拍后的第一时间,把被抓拍人扶起来,并且向他解释:“不好意思,我是一名记者,就在刚才,我抓拍到了你滑倒的瞬间,并打算将这张照片修饰一下(在其脸部打上马赛克)公布出来,来提醒广大群众小心地滑。虽然这样做很冒昧,但是请你放心,我们会在不损害您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报道的,而且,你也算是为保护他人出行安全做了一件好事。然后请求其谅解并给予一定的赔偿。而对于报道,我会在保护被抓拍人形象的前提下来报道,报道标题就以“雨天路滑,请注意往来安全”这个简单中肯的标题来命名。这样做,既能达到善意的提醒,又不会损害被抓拍者的形象,一举两得!
新闻报道没有具体的好坏标准,报道与否,大多数是取决于新闻工作者自身的风格、态度,就如本案例来说,比较亲民的,可能选择善意提醒而不报道;而比较严格的,可能会在新闻发生的第一时间报道,但每一种风格,都有自己的特色,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我认为的新闻工作者,应该不受舆论的操控,把自己所看到的、所了解的新闻真相,以一种正确的、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下公布出来,这是一个好的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胸襟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