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斯塔夫.勒庞
出版国家:法国
目录:作者前言
导言:群体的时代
第一卷群体心理
群体的一般特征
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
群体的观念、理性和想象力
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第二卷群体的意见与信念
群体意见与信念中的间接因素
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
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
群体的信念与意见的变化范围
第三卷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群体的分类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选民群体
议会
民主直通独裁的心理机制
译名对照表
心得:第一卷
普通来讲,“群体”一词只是指集聚在一起的个人,但是在心理学里,却指在某些既定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他们的共性被无限放大,他们的特性被隐匿起来,那么这时,这群人就极可能被暗示着做出一些自己平时都不敢做的事情来。唐王说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其实根源也在于此,作为一个统治者,用心治理国家,即给人民这样一个大群体以积极的暗示,那么人民便不大可能去起义造反,而若是对人民的生活不管不顾,率先给人民一个消极的暗示,那么其他人若是想要造反,煽动人心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情。所以虽然这本书中提到的“群体”多是反面的,但是“群体”这个词本质上是一个中性的词语,只是作者特别的强调了它的负面效果,当然也不排除作者本身就对“群体”这个词有偏见。
前面说到“群体”在某些特定环境下,会无限放大共性,隐匿自己的特性,就像一个力量特别强大的“巨人”。造成这样是因为“群体暗示,”但是“群体”的暗示不是瞬间性的,而是传染性的,例如一件还未辨真伪的事情,有一人敢说这件事是对的,那么便会有无数的人附和起来,所以这也就造成了有时候,所谓事情的真相只是人们认为的真相罢了,那么我们也可以辩驳自古以来人们的一个观点,“真理总是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的”。其中,“群体暗示”会造成“流言”,即未辨真假的话,仅仅来自于一部分人对事实的揣测,在传播的过程中,再加上传播者的感情,观念,自己的想象。
第二卷
前面一卷我们讲到一些未辨的事情之所以会被传成真相,其中源头是一部分人对事实的揣测,不是所有人的揣测都会被传开去的,被传开去的揣测的人基本上是“意见领袖”,“意见领袖”,定义为在某一方面有极深经验感受的人,那么那个人就是这一方面的“意见领袖”。比如,你妈妈对与你来说,生活上的经验就比你要丰富许多,在你遇事时你就会向你妈妈求助,而不是自己独自坐着硬要想出一个合适的办法来,当然这个是在理想条件下。
“意见领袖”给我们提供了大致上的意见,但是我们前面也说过了,那些未辨真伪的事情最后也许会越传越离谱,最后变成流言,这个就是“意见领袖”的意见有可变的范围,比如,皇室中的一个王子大概受了轻伤,这个是“意见领袖”给出的观点,那么被群众们传来传去就可能变成王子重伤或更严重的死亡。
第三卷
最后一卷是不同种类的群体,作者列举了犯罪群体,选民群体,议会群体等群体。
疑问:“个人一旦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问,如果某一日法制足够完善,那么有可能有“法也责众”的制度出现吗?为什么?
“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问,群众所追求的简单极端的感情是历史演变的结果吗?如果是,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
“在与理性永恒的冲突中,感情从未失过手。”这说明人是感情动物,那为什么会演变为感情动物,为了更好的生存,应该理性衡量利弊,那么那么多年来,人为什么还是演变为感情动物而非理性动物?
“涉及普遍利益的决定,是由杰出人士组成的议会决定的,但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并不会比一群蠢人所采纳的决定更高明。实际上,他们通常只能用每个普通人与生俱来的平庸才智,处理手头工作。”问,杰出人士应该用在该用的地方,为什么在做涉及普遍利益的决定时,还需要杰出人士来做决定?
评价:本书被推荐了好多次,对群体的消极影响分析的是极好的,但是也正因为此,总是从书中透露出作者对群体的各种不赞同和反对,我觉得人无论如何总归是群居动物,自然将人们进化成如此,总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