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3日,在日本东京留学的青岛女大学生江歌在自己的公寓内被残忍杀害。被发现时她倒在血泊中,头部遭利刃砍伤,脖子多处受到刀伤,伤口达10厘米,送往医院时由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今年12月11日,该案件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再一次引起了大众的关注。
从该事件的传播者看,该事件主要通过了各大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了传播,由于这些新媒体网络的传播,该事件传播范围极大引起了大众的极大反响。而网络媒体的报道,多是对当事人刘鑫的报道,对嫌疑人陈世峰的报道却很少,可以看出传播者对传播讯息的内容进行了选择与加工,以吸引受众;而从受传者角度看,大众受舆论导引,对该事件的关注也集中在了刘鑫身上,刘鑫对该事件的后续表态也是大众关注的焦点。许多人对刘鑫在该案件发生后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愤怒,甚至出现了一些网络暴力事件。从社会信息系统的中观系统来考虑,分为群体传播,集合行为和组织传播。网民对刘鑫的集体谩骂属于一种集合行为,该事件满足集合行为发生的三个条件:结构性压力、触发性事件和正常的社会传播系统功能减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化。由于刘鑫企图撇开责任的种种作为,以及法律并不能让其遭受惩罚而导致的。网友们的打抱不平只能通过在网络上的各种谩骂表达出来。
从讯息角度看,这本是一件发生在海外的凶杀案,且事件时间跨度大。但是事件因当事人刘鑫完全脱离社会道德的行为,成为了热点事件。案发之后的将近一年时间里,刘鑫的行为,完全脱离了人们的基本认知。道义责任不像法律责任那样清晰,可以清晰到牢狱几年几月,赔偿金额几元几角,时间和金钱额度缴讫,就两不相欠。道义作为人的认知基膜是一个很含糊的东西,有可能是一声真诚的道歉,从而获得受损一方的谅解,也可能一辈子背负,到死也还不清,因此,它往往体现为一种精神和财产的双重压力,而压力大小,往往取决于受损一方的谅解与否。就因为这样的认知基膜,刘鑫背上忘恩负义、绝情寡义、人性凉薄、人渣等等恶名,受到万千网民的唾骂。人内传播是人体内部的信息处理过程,从本质上来说是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它是其他一切传播活动的基础,是人类能动意识和思维活动的体现。人们认为刘鑫说“人渣”,这是在社会实践中,遇到难题之后所引发的一种內省性思考,在体内经过一系列处理,最后以话语的形式表现出来。
而最后,随着大量话语权人提出抛开情绪,看关键点,大众的注意力才渐渐转移到了对 凶手
陈世峰的审判上,这些话语权人起到了意见领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