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无涯,月亮以上。
我很喜欢梵高。他的璀璨星河,使年幼的我灵魂一震。高中画班外艺术墙,试着模仿了金黄的向日葵,还添了由远及近的麦田。我喜欢梵高,他不像高高在上的艺术家,他像个满脑子铺满浪漫和悲伤的诗人。他有穷困癫狂的灵魂,但那灵魂纯白无暇,如孩童般真挚。
偶然在“one·一个”上看过一篇文章,梵高与高更的往事。高更原来是个这样冷静近乎冷酷的的人,而梵高也原来癫狂的可爱。想了解高更,想了解更多。这个不近人情的人身上,到底藏着什么东西呢。
毛姆真是厉害啊,写的东西让我欲罢不能。
他的写作手法真是高超,描绘的一切,就像真实发生在我面前似的。我看到我走进斯特里克兰德的家,和斯特里克兰德夫人喝茶聊天,和斯特里克兰德一起吃饭,猜想这个斯特里克兰德是个怎样的人物。我看到我来到巴黎,独自一人居住,在巴黎冷清整洁的道路行走。左转进入一家酒吧,坐在吧台点了一份酒,脑袋一偏却看到了斯特里克兰德在同人下棋,他衣衫褴褛,但他精神奕奕。好像逃出了牢笼,好像自我救赎过。
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以高更为原型的人物。在小说里,经历了高更所经历的事,却比高更更为艺术。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艺术品。从小说角度讲他是毛姆塑造的艺术品,从故事内容讲他是自我塑造的艺术品。他的灵魂暗淡无光,却比任何灵魂都更具艺术感。他的灵魂也是艺术品。
一个中年男子,一个四十岁的有妻子儿女的,家庭幸福的人,他突然之间接触到了艺术,突然之间“像发了疯似的”,去了巴黎,租了一件破旧小屋,买了画具,开始画起了画。这样的事尽管放在如今也是不被理解的。况且他弃妻弃子,再也没有管过他们死活。他心里无所谓,或者说,他不在乎这些东西。
自他接触画画以后,他只在乎画画了。于是用着曾经上班赚的钱去买画具,租了间屋子,偶尔在酒吧里和人下棋,窝在屋子里画画。没日没夜的画。没了钱,画卖不出去,就自己做点零工,再用钱去买画具。他的日常吃喝于他来说再也不是必需品。他感冒,严重感冒,躺在出租屋的床上差点死去。
就是这样的人。就是这样的人,让“我”着迷。他在巴黎生活清苦,又无依无靠。最后辗转于各个国家,最后来到了一个小岛,在上面娶妻生子,安心作画。
这样的一生,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来看待?
就如同毛姆所说的,月亮与六便士,他选择了月亮。也就是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的选择。斯特里克兰德就像在满地黄金里抬头看到月亮的那个人。他明明有衣食无忧的生活,却为了艺术抛妻弃子,后半生窘迫无依。最幸福的生活不过那几年的岛上时光。
毛姆给我们丢出了一个问题——你是要物质,还是精神?这个问题未免极端,因为现如今的社会我们既不能缺了物质,更不能没有精神。于是我们可以转换一个问题,在现如今,你更注重物质还是精神?我的回答是后者。
人的生存需求必不可少,在面临生存需求的时候,斯特里克兰德依旧能够坚守纯净精神,为了画画,他连吃饭都无所顾忌,只要能吃就行。穿衣邋遢,不管不顾。当然多数人都觉得他疯了。
可是他真的疯了吗?我却觉得他是最矜贵的,因为他坚持了所爱的东西并且从未因现实的打击而动摇。
也许我们都应该思考一个问题,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你选择谁?
《情人》读书笔记
16级网络与新媒体1班163010314丁欢欢
胶着的悲伤与浪漫。
汽笛声起,女孩的侧脸青涩稚嫩。谈不上美丽性感,她还太小。只是早熟的眼神,看着远方起伏山脉的眼睛,让他心动。湄公河的水有些浑浊,她的眼睛此刻比天还蓝。闪动着的浪花,映得她眼波潺潺。
杜拉斯,一个浪漫的法国作家。《情人》是我读的第一部她的作品。
说起来也是缘分驱使。去年十一月份,就如同今年一样的季节。叶子落满地,满眼金黄色。我独自坐动车去山城重庆寻好友老胡。分别的时候,她送了我一本书,就是《情人》。回来以后,那本书一直放在书桌右边的架子上,我每天看着它,却从未翻开过。直到二零一七年的春天。今年的春天。入学的时候,百无聊赖。我翻开了它。两天的时间便看完。
它很薄,白色封面,很不起眼的包装,书角甚至有些翘。我读的很慢,每个字每个字缓慢地念。像在念一封情书。而这又何尝又不是一封情书呢。一封杜拉斯,写给曾经的中国情人的情书。
书里的女孩,像极了杜拉斯自己。也许那就是正值年轻的杜拉斯。女孩家境困难,是法国人,举家迁到越南境地。湄公河旁湿润的热带雨林。这里人口混杂,地形复杂。她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一个懦弱胆怯的弟弟,一个欺霸偷钱的哥哥。一个软弱无能的母亲。贫穷的家庭,贫穷的一切。
她念书,在中学。她的法语课很好,功课都不错。她的脑子里装了好多浪漫和时速,堆在一起使她像一个无法捉摸的天使,又像纯真无暇的恶魔。缘分开始于渡船。如同每一个平常的一天。她渡河去另一边。趴在栏杆上,看着滚动的河流。船上,他在一辆黑色的车里,默默注视她。就这么开启缘分。他们相识,他送她上学。在车里,他握住她的手。她第一次被人这么握着,却一点不难为情。
她很早熟,想得通很多道理。他是有钱人,来自中国的有钱人。后来每次放学,他的车常常停在门口。也不招呼她,只是停在那里,仿佛只是为了看一眼她年轻的身躯似的。
她主动上车了。她跟着他,进了一扇门。这扇门,开启了她的青春,使她年纪轻轻便成为了一个女人。不算宽敞的房间,阴暗却整洁。很厚重的棉被,很干净的地毯。“那扇门,她走进去时是一个少女,出来就成了一个妇人。”杜拉斯如是说。后来。他们常常来这里幽会。女孩,就是这样成为女人的吧。
他是有婚约的人,父亲订的婚。不敢违抗,从未想过违抗。那时候,不都这样吗。爱情真让人伤感。结局也是无疾而终。她的家庭,他的家庭,再火热的爱恋,结果也不过是分道扬镳。他回中国结婚,而她留在这里,前途未卜。他们都心知肚明。但爱情还是战胜胆怯了。
热带雨林,丛生的草。茂盛的爱如同茂盛的植物。在这片土地野蛮生长。大雨来临前,他们疯狂相爱。
杜拉斯放不下这段情啊。她后来回到法国,又经历了那么多人,体验了那么多爱恋。还是忘不了中国情人。浪漫是他给的,悲伤也是他给的。这样极端的状态,在年轻的时候,她处理不来。她的发泄方式就是更爱他。如何更爱他呢?继续吧,继续这样畸形的爱恋。二十多岁的他,和十五岁的她。
浪漫必存在伤感。中国情人最后走了。她也会离开。汽笛声响,她还是趴在那个位置,只是没有了黑色汽车,也没有黑色汽车上的年轻男人。
看完最后一页,我眼泪哗哗掉。不是为了结局流泪,是为了爱情流泪。来自中国的北方情人。这一段遥远的爱恋。
有时候,人们不是为了什么而爱,而是仅仅因为爱。十五岁的爱和五十岁的爱并无不同。爱无界。也许仅仅,是因为看的那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