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绪论
1.1选题目的
为了更好的对公共行政学进行系统的复习,看看自己对这门学科掌握如何。
1.2选题背景
公共行政学(又称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必备知识。它是一门研究行政活动规律的学科,今天,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行政管理对于促进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都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本章小结
科学地理解行政现象和活动,准确地把握行政活动及其发展的规律,既是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任务,也是这一学科所能为人们做出的贡献。
第2章公共行政学概述
2.1名词解释
公共行政:行政组织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自身内部事务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什么是行政?
(一)“行政”是公共行政学的基本概念
广义上,把国家机关和非国家机关,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私人组织中的计划、决策、协调、人事、后勤庶务等管理活动,称为行政;狭义上,认为行政是政府机关执行的任务和进行的活动。本课程主要是基于对后者的认识而作如下界说: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
(二)政治与行政
政治与行政是政府的两种功能。政治与政策或国家意志的表达相关;行政则与这些政策的执行相关”。自是以后,“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和“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就成为行政学中一种影响很广的观点。政治和行政分离的理论是对19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体制改革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政治与行政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两者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
(三)管理与行政
管理是伴随人类社会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活动。国家产生以后,国家政务逐渐从混沌的社会事务中分离出来,并逐渐出现了以国家政务管理为主要职责的专门机构和集团。但在国家的政务管理以外,还有多种多样的管理领域以及由此形成的各各不同的管理主体和管理行为。行政与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四)立法、司法和行政
西方国家把国家权力体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分别由议会、法院和政府“独立”行使。行政是与立法和司法相互制约的一种权力体系。西方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制,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这都是依据各自国家的国情而采取的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在承认国家权力统一性的前提下,立法、司法、行政是国家权力的三大系统。行政是有别于立法和司法的一种国家权力,行政活动也有别于立法活动和司法活动。
内容摘自《浅谈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2.2特征分析
1.政治性:公共行政是对各个利益团体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利益博弈的过程和结果加以管理和实施的行为。
2.公共性:以公共利益为依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是公共行政的职能。
3.执行性: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下级行政机关应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政策、方针和决议。
4.系统性:开放的子系统同社会,其他系统(法律、政治)进行人财物的交换。
5.规范性与权变性
2.3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