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的新媒体课程让我们学到了很多,通过老师的讲解、一学期持续不断的实训,虽说不上学会了这门课程,却是由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菜鸟变成了入门的新手。
这学期的主要课程老师讲了很多,新媒体的发展、理论模式、特征、类型、影响和运营等等,而我们也通过实训加强了对这些知识的运用。令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新媒体的盈利模式,而其中就有与我们专业相关的广告盈利,这与我们现实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我们打游戏看电视的时候总是会冒出来许多广告,广告在这个时候出现时我们第一一时间想到的是那把关掉它的“×”在哪里,而不会关注这个广告的内容,广告在这时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但我们也不可忽视这类广告的存在,广告本来就是飘忽不定的,广告效果的好坏我们也无法预料到,就算一个人被你的广告所吸引他也不见得会马上去购买你的产品,从广告到购买可以说是一个很遥远的距离。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