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2015级网新王梦雪
前些日子《何以笙箫默》好像很火,无数人拜倒在男主人公的深情等待之下,甚至这些痴男怨女将自己的人生信条改成“不将就”。他们或许还是处于混沌之中,他们在自己尚未察觉的情况下就已经触及了一个秘密:再好的事情莫过于和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少年不记事,不知怎的却对一张凯蒂猫的手帕念念不忘。已经想不起关于它的任何一个细节,在妈妈的的质疑中,我仍是笃定它的存在:因为最喜欢,所以我童年中走过的很多路程--那些充满欢声笑语的路程,都有它的陪伴。却终又在玩耍中遗失,成为我一直以来的遗憾,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中,在看到凯蒂猫时心情总是不那么美丽。
在我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回忆中,我越来越明白喜欢的力量让它在我的的记忆之河长存。
犹记一个阳光大好的日子,我趴着窗台,看着楼下扶椅上一对相互依偎的老人,花白的双鬓,松弛的皮肤,却纵使时光荏苒,韶华已逝,两双干瘪的手,始终紧紧相握。在他们偶尔交汇的双眼中,我想那里有他们缠绵的情意,和经岁月沉淀,洗尽铅华后的默契。我迫不及待地冲进那份相依为命的感动中。那日阳光渗透树叶,洒落一地的光晕。微风骤起,满耳风穿草叶的呼呼声,莺啼鸟啭,唯有那梵音绕梁。世界在这一刻变得安静清新。也因此,我开始对一句话有着执念:“得一人安好,守一人终老。“再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和自己喜欢的一切相依相伴。
恍惚间又忆起楼下那丛小野菊。菊叹里有个段子:“而菊,尤其金线菊,是耐于等待的。“时光漫漫,冬去春来,那从野菊一直安静地等待。等飞燕翩跹,等烟柳花红,等春风骀荡,等细雨如酥。它一直等待着它所眷恋的春天,不将就,不轻浮。
每一天,我们走在不同的路上,遇见不同的人,逛不同的百货商场,这世间的琳琅满目让我看不过来,我与我喜欢的能够相遇已是不易,切记珍惜。
上周,许久不见的死党上传了一张她的照片。金黄色的长发,百得胜雪的裙子,俨然一副cosplay的扮相。我两儿时共同许诺的愿望,一晃间,碧野朱桥当日事,到底是她先付诸了行动。但我享受着这种不曾遗忘初衷的感觉,喜欢着我们共同拥有的一切。
世间万物皆有灵,对任何人和事物的喜欢都是双向的。我们在这种相互喜欢中心生喜悦,使我们囿于浮世却自带一份怡然自得。真正的喜欢,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与日俱增,在沉郁之际,厚积薄发,给予我们力量。
我喜欢看电影,我享受呆在影院的一分一秒;我喜欢猫,我享受“铲屎官”的称谓;我喜欢我对人群的喜欢,我享受大隐隐于市;我喜欢绿色,享受林荫大道下的阴凉;我喜欢例外,我享受那些生活中的惊喜,我喜欢辛波斯卡,我享受读她的诗并进行改编的可能性......
我享受着,我所喜欢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