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塞的书还是一如既往地晦涩难懂,这多少是因为文中掺杂了许多宗教的因素,甚至有人说这是一本诺斯替的福音书。从宗教的角度来解读《德米安》是最为直接的,各种宗教隐喻让我们更容易理解辛克莱要去寻找的那个自我。如我真是这么做了,便是将自己变成了另一个辛德米安,而不是“自我”。“人生在世最无聊的就是,走在一条由他人引导的自我之路上”,既然我从书中得到的启示是去寻找自我,而不是他人,那么我有何必去复刻一个德米安。所以我将结合我的自身感受来写《德米安》带给我的思考。
《德米安》描写了少年辛克莱孤独寻找自我的过程。我将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了辛克莱不可避免地遇上了成长的烦恼第一次踏进了那个黑暗的世界;第二部分讲述了辛克莱在德米安及其各种化身下寻找自我的过程。
黑塞将“成为人”的道路分为了三个阶段。首先是无辜的阶段,例如伊甸园般美好的童年。然后是责任的阶段,这是个痛苦与美好交织的阶段,你会真实地感受到黑暗的存在,你架构的美好世界会被打碎,你亦将在荆棘中不断摸索,当你找到部分自我时,这点滴的希翼便会让你无比地开心。经历第二阶段的洗礼后,你会因公正与善无法实现而绝望,结果不是就此堕落和毁灭,就是进入第三个阶段,精神的王国。而《德米安》主要描写琳辛克莱所经历的第二阶段。
“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就在那儿交错,各自运行,一如宇宙的两极—白昼与黑夜。”读到这段话时,我感到深深的庆幸,感谢自己可以在18岁时拿起这本书,若是再晚些,怕就会遗忘了这种认同感。
在儿时的幻想中,总认为世界就像个粉色泡泡般美好。随着我的成长,这个泡泡开始出现裂缝,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终让我看到了泡泡内部的黑暗。意识到世界是由黑白构成,这是学习。接受世界的黑与白才是成长。辛克莱该隐之印的觉醒是因为他对黑暗世界的接受甚至是向往,而我觉醒是单纯地对黑暗世界的接受。对于黑暗我谈不上向往,但现在只有它的存在,我才能认为这整个世界是合理的。
如果徒有光明的存在,那么这个世界该是何等的无趣,那么人们该如何自处,如何去面对人性的缺陷之处。如果我不曾包容和原谅我自身的不足和过错,不曾去接受黑暗世界的存在,那么我早已自我毁灭了,所以与我而言,这种接受是我的觉醒之处,是我寻求自我的征途的开始。
“鸟奋力冲破蛋壳。这颗但是这个世界。若想出生,就得催毁一个世界。这只鸟飞向上帝。这个上帝的名字是阿布拉克萨斯(Abraxas)。”,人生是被束缚在蛋壳中的鸟,唯有打破这个世界,我们才能获得新生。而辛克莱不仅要毁灭这个世界,他还要摧毁人们的信仰。这充满离经叛道和东方神秘哲学意味的言论正是黑塞思想的流露。“对于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无论他的归宿是诗人还是疯子,是先知话还是罪犯”所以这种打破充满了唯我主义、反法律主义甚至放荡主义。我们将义无反顾地飞向“上帝”,而我们的所作所为注定我们终将孑然一身,寻找自我的征途注定是孤独的。阿布拉克萨斯是辛克莱的信仰,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个自我,而不是我们的。所以我们飞向的上帝也可能叫“”“”。
许多人都被贴上标签,谁提出了相对论,谁提出了黑洞的存在可能性,谁发明了什么等等,于是人成为了这些创作成果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不是为了这些创作成果而生的,我们本身就是目的,这些创作成果也不过是我们作为自我的点缀。以周国平老先生的一句话作为结语,“我们在黑暗中结伴前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