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思想深刻、灵魂丰富的作家,不应该在其作品里絮絮叨叨爱情。以后我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不得而知,毕竟在人世的反应器里,我一直在被动接受着时间试剂的催化。但至少现在我觉得,只有思想深刻、灵魂丰富的作家,才配得上在作品里谈论爱情。
我把这本书读过三遍,我印象特别深的一个情节——战乱的泰国,弗兰茨不幸丧身于劫匪来自后脑的沉重一击。在那一刻,他对自己特别满意。他感到自己最爱的女人,萨比娜的目光从此不会再离开他。“她再也看不到他后退了!他在她眼中再也不是软弱和多愁善感的了。”
当然我们不会忘记,萨比娜甚至都不知道弗兰茨死了,更永远不会了解,他是为了幻想得到她的认可而死。
很多人喜欢莎比娜,我更喜欢弗兰茨,以忠诚和善良为毕生教条,兢兢业业实践它们,最终依然在前者的伤害中和理想世界的诱惑下选择了背叛,可是理想世界依然没有饶过他。无论一地鸡毛的现实,还是高蹈风尘的理想,做不到风流倜傥了无牵挂的人,——做不到轻,去哪儿都是伤害。情深不寿大约便是如此,对人、对人世,太执着,便是危极的孤注一掷,沦为沉重。
而相比之下弗兰茨的挚爱萨比娜便超旷得多,纵然她钟情的托马斯并不爱她,但那又如何。说不定,托马斯真的爱她了,她倒还嫌他累赘。这是她偏爱的生命之轻,让人世间所有拥有和失去都毫无意义,被她甩在身后灰飞烟灭。轻,注定只能成为一部分永远也轻不下来的人,叹为观止的状态。
有必要把话题回到小说的主角身上。如果一部关于爱情的小说彻头彻尾充满对爱情的否定和怀疑,想必,既不符合生活的真实,亦容易摧毁读者对爱情的期望。
无疑,特蕾莎获得的爱情是理想的,哪怕托马斯身体的出轨从来不曾停止过。作者在作品里说,隐喻是可怕的。是的,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爱情故事,不是一场深刻的隐喻?——肉体之欢触手可及,灵魂之爱却可遇不可求。“六次巧合”,才最终成就了他和特蕾莎的爱情,少一次都不成,少一次,这辈子托马斯都只能在无数陌生的女性身体之间孤独流浪。
有多少回,我曾在脑海中描摹过特蕾莎的样子,柔弱的、敏感的、目光偶尔坚定偶尔仓皇疲惫的,拿着一本书到酒吧倒班的女服务生。生活如此不堪,怨妇母亲、酒醉的色鬼……她却像废墟上水泥地裂缝间顽强开出的一枝淡紫牵牛花,不屈不饶于命运的蒙尘,要让灵魂超越现实,往前挣扎。我特别感触于作者在小说中表达的一个信念:书,是一类人之间相认的“兄弟会暗号”。酒吧里嘈杂的人声和刺鼻烟草味之间,没有托马斯手里的那本《安娜》,特蕾莎不会注意他;所有的行李寄放在车站,特蕾莎敲开托马斯的家门,只身一物——《安娜.卡列宁娜》。
爱情总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完美虚构于小说之中。那句流行的话怎么讲——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在现世安稳里,一男一女温情相守,甚至都不需要多么相爱。然而烽烟四起的境地则决然不同,亡命天涯之际,有时候一身衣服都嫌多余了,何况是一个人?可是,小说里的托马斯和特蕾莎从战乱的祖国一起流亡到国外,再因为特蕾莎的思乡情结,托马斯放弃事业追随她回到故乡去擦玻璃,后又躲避迫害到乡下当拖拉机司机。固然,他们的命运又涉及到作者想要表达的另外关于历史和政治的思考与控诉。不过,就两人的灵魂之爱来说,这一路实在充满艰辛与付出,依然不曾分离。想不到,到老了,两人还是双双葬身悬崖,粉身碎骨。
小时候看到过倪匡的一句话,人不配谈什么永恒,永恒只属于太阳、月亮和星星。可是不配谈永恒的人,在转瞬即逝的生命过程中,却总想要在这须臾之间追求一些什么以此确信灵魂的永不消逝,爱情、理想……大约都是这类可以照见灵魂存在的东西。肉身是生而有之的,可是,并非每一具鲜活的躯体之上都附有灵魂之光。超凡之爱大约意味着,先得有了灵魂了,才谈得上爱情。以爱情超越生命之轻,同时迈上沉重之痛。而超凡之爱的代价常常是痛楚的,一不小心,就成为葬身异乡的弗兰茨,或者一世流离的托马斯与特蕾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