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8-8556-4969
语言:中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作品交易> 文字作品> 其他>

浅谈国内抄袭不良风气与其传播特点

作者:马楚涵
主要内容     

摘要: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环境的飞速发展与变化,媒体的传播方式和渠道在近几年反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宣传推广方式也随之发生巨变,如何迎合市场对其包装为现象级传播产品,成为了每个媒体人都急需掌握的问题。然而,放眼国内媒体圈,一种抄袭或一味购买版权进行媒体创作的风气正在盛行。本文便是从传播学的角度从国内综艺这一分支进行系统的分析,探究为何抄袭风波会大肆流行和媒体人如何运用其对社会传播。

关键词:传播渠道网络热点综艺抄袭媒体炒作

序论:在人们热论盛行的抄袭风气之时,若想根治问题,比起争论此作品是否抄袭或抄袭是否正确,认清楚问题的起因和风气流行的原因,才是最需要每个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媒体人需要重视的问题,本文将从国内综艺现状概括、导致风气流行的原因、借助抄袭话题炒作方式的三个方面用传播学角度进行分析,并且结合了近几年较典型的案例辅助理解。

(一)国内综艺现状概况

在互联网还未发展壮大的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对于一个电视节目产品的传统推广与宣传方式多为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的单向传播,反馈的环节十分薄弱,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的主流方式也只是人际传播和小范围的群体传播,自从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客户端的流行,把零散的信息聚合起来,人们的意见反馈在推广中占比越来越重。然而传播方式的飞速发展进化反而使目前国内综艺节目形成了一种令人十分担忧的风气,甚至从更广的角度来看,整个传播媒体有着严重的倦怠心理,缺少追求创新的上进心,作为传播者的各大卫视旗下的众多综艺节目无法形成自己的风格,制作重度依赖高价购买版权或者直接抄袭,节目内容空洞虚假、盲目追求当下热点,抄袭的节目也并没有因为小部分的骂名而遭到损失,反而制作团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比起认真做节目内容,制作组更愿意制造各种剧情冲突,通过其他传播方式制造热点,而且此种方法屡试不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传媒机构的急功近利的心理从而形成了如今这种局面。

(二)导致风气流行的原因

由美国学者盖尔顿和鲁治提出的九种要素对新闻的选择和加工产生重要影响中,提出负面的消息更容易引起公众关注,并且由一个事件的冲突而引发的故事性更能引起公众关注,因此比起付出很大的心思制造一部构思精巧的综艺节目,还不如将别人的劳动成果拿来稍加改编,效果和话题都是立竿见影的。然而为何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不但不被制止而是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是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意识不够高,因受众缺乏成熟的版权意识和积极的信息反馈意识,从而为国内媒体营造了偷工减料的空间,俗话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倘若在播放节目时看到节目内容有与之前观看过的节目有相同之处时,一般受众并不会放在心上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对其进行举报或者抗议,而会因为其内容的有趣而继续选择看下去,这样的现象促使了国内综艺制作团队继续这样做下去。如近段时间大火的《中国有嘻哈》,在节目播出过程中被曝出抄袭《Showmethemoney》,然而此新闻一经曝出,除了大幅度增加了节目的曝光度,抄袭这一事实根本没有对其造成影响,宣传方利用了受众对其存在的“媒介依存症”,曾经听过太多身边的人轻易听信了宣传方的辩解,将“抄袭”冠上了“借鉴”这种荒唐的形容词,不得不感叹我国的部分受众的思想仍急待提高。

中国对于版权的法律不够完善也很大方面助长了此类风气的形成。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大家耳熟能详的韩国综艺《RunningMan》被爆出抄袭日本富士台王牌节目《VS岚》,经查实后,韩方立即进行了公开道歉,反观国内,浙江卫视即将推出一档名为《高能少年团》的节目,节目内容完全照搬《VS岚》的不说,连主持阵容的人物设定都与原版中日本组合“岚”成员一模一样,此事件爆出后,舆论一片哗然,日本综艺被抄袭并非一时之事,只是多数情况下日方采取了沉默的方式,其原因便是就算证据足够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条件下,很容易被钻空子,好不容易打完的跨国官司所得到的赔偿少到可怜的同时也无法阻止对方的继续抄袭。本人多次浏览日本当地新闻,语气大多都带有无赖与些许鄙夷的态度在其中,作为最易输出的文化产品,国内的制作人无疑为中国抹了一层厚厚的灰。媒介控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需要各个方面的沟通与配合,才能形成健康的局面。在此种情况下,一是希望广电总局能够尽快意识到此问题,立即完善国内版权制度。二是希望广大电视媒体和互联网自媒体在信息生产的过程中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把关人对于大众的巨大影响力,自觉坚守职业道德,实在黔驴技穷,也需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版权,当然切忌养成依赖。

国内综艺市场还没有成熟,国内综艺起步太晚,没有完整的综艺体系,制作方不熟悉日本美国这种成熟综艺的制作模式,在中国经济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电视台和制作人唯一能作的理性决策就是利用综艺挣快钱。早在泡沫经济时期开始发展的邻国日本综艺市场,因其拥有良好的综艺分类制度和专业的制作团队等原因,所以能以更优质的效果迎合受众,韩综起初学习日本,后来因为火热的kpop,也走出了自己的综艺风格。中国作为文化大国,相信拥有足够的内容和人才来尽快走出此种困境,创造出专属自己的中国式综艺,而不是如今颜面尽失的“借鉴”他国的内容。

(三)借助抄袭话题的炒作方式

虽说互联网的出现使传播的方式变得更加平等透明化,但是其实真正掌握大权的仍然是拥有大量信息资源的传媒组织。由于综艺类型数量过多,这里举例最典型的炒作推广方式:受众对于媒介的选择与受传者的个人情况和社会背景有关,因此一旦消息放出,被抄袭的节目本身在国内拥有一批固定的受众群体便会自然成为第一批受众,沿“核心路径”对其进行接收并处理,之后会随之分为两派,一是因为喜欢原节目并且不在乎抄袭这一事实的受众群,二是拥有极强的版权意识,并且信息反馈意识极高,有了对立观点,第一批矛盾便随之自然滋生出来,随着节目制作的推进,节目里请的流量明星的粉丝群体也紧随其后,加入所谓的撕逼大战,根据我的观察,在同类型的抄袭节目中,同时有大量的大V和媒体爆料某节目疑似将抄袭某国外节目的消息,都有可能为节目组自行对外发出的消息,由小部分的群体传播演变为量级的大众传播,只要在社会上成功引起舆论,利用受众的从众、趋同心理,麻痹和诱导一部分不明真相的普通受众,并且此部分受众十分轻易的就能以数量级的大小飞速增长,一旦占比扩大,原本奋力抗争的受众或变为“沉默的螺旋”的牺牲者或被淹没在巨大的人海里,当然在此时在对于抄袭综艺节目的推广上,制作团队已取得全面的胜利。

(四)小结

曾经听过国内资深媒体人说过一段话:现在中国业界内,就算有几人坚持良心,也无法阻止住这种浪潮。上一届美国总统选举中就曾以“中国盗版”为论题参与过辩论,可以见得中国对外的形象已经走向了十分不好的方向,我自知中国的经济刚刚发展壮大,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全国的受众的版权意识也尚未普及,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追求利益也无可厚非,但在制作并传播的过程中,一定要谨记自身把关人的作用,将提高公众社会素质设为自身所需承担的基本责任。我国的原创文化发展必定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待发展,但我仍然衷心的期望,这段时间能越快越好。

原创不易,您可选择 , 鼓励原创呦!

联系我们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27号天亿大厦A座1107室
电话:028-8556-4969
邮箱:xzb@goldcopyright.com 联系我们
扫一扫
登录移动端
如您有以下需求请勾选或填写相关信息,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1.有意购买本作品并询价
2.单次使用本作品并询价、授权
3.委托本作品的作者定制业务并询价
4.其他